特殊的“慰问”

  “周大伯,小周的15000元司法救助金批下来了,待会我们就打到他的银行账户里,请注意查看。”

  “非常感谢啊!”

  “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后续我们也会及时关注小周案件的执行情况。今天是建军节,祝您节日快乐!”

  8月1日,家住海宁市硖石街道的周大伯一家收到了来自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的特殊“慰问”。

  周大伯是退伍军人,曾参加过边境自卫还击作战,荣立三等军功。退伍后,他在海宁找了份工作。1992年,周大伯的儿子小周出生。虽然工资不高,但周大伯吃苦耐劳,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不错。然而,因为一次意外事故,小周一氧化碳中毒致大脑受损,被评定为精神二级残疾,家里也花费了大额医疗费。后来,周大伯又经历婚姻变故,只能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儿子,父子俩相依为命。

  2020年,小周精神状况稳定,生活也可自理,他提出到杭州找份工作。得知有工厂愿意录用小周,周大伯同意了。

  然而,生活刚有点起色,又突发转折。2020年8月的一天,小周和同事李某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被李某某殴打致右髋部外伤、右股骨颈骨折。经鉴定,小周的误工期被评定为365日,护理期150日。因小周的伤势已达轻伤二级,2021年10月钱塘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赔偿小周经济损失880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并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发现,李某某在服刑期间没有收入,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某因此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经小周同意,今年5月本次执行终结。

  出院后,小周腿脚仍不便,一直在家养伤。年近六旬的周大伯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儿子,艰辛可想而知。

  “如果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境,我们可以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员并没有停止关注。7月28日,执行员和钱塘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人员下班后走进小周家,探望并调查基本情况。

  执行员介绍了7月底最新一轮的财产调查情况,并表示将在10月李某某服刑期满后及时督促其积极履行案款;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人员则释明了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这个案件前期检察机关已经帮我们申请过司法救助了,本以为只能领一次,也不好意思再麻烦国家。没想到今天法官又特地上门。”周大伯感谢道,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帮小周填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

  “小周后续动手术拆钢板势必会产生医疗费用。法律上,还需要你们另行起诉主张这笔钱的。”执行员提醒周大伯,“如果李某某到时还是无力履行,很可能再进入执行程序。”

  经钱塘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核,虽然小周之前曾领到过司法救助金,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和家庭生活水平,救助金额明显不足,现小周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再予以救助15000元。

  法院干警表示,会继续关注李某某的情况,一旦其有能力履行,案件将重新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