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目前的河蟹养殖面积约1.4万亩,今年预计亩产量在250斤左右,总产量大概1800吨,是个实打实的丰收年。”近日,在浙江省长兴县洪桥镇“蟹王蟹后”争霸赛上,长兴洪桥漾荡牌河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茆楚程充满信心地表示,“多亏了各部门联动,让我们品牌更规范,品质把关更严,产业发展势头更好了,也让‘长兴漾荡河蟹’这块中国地理标志招牌打得更响亮了!”
茆楚程口中的“部门联动”,正是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创新探索的“地理标志协同保护机制”。
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标志不仅是区别产品来源的商业标志,更是特殊地域自然条件与悠久历史文化的凝结。近年来,随着“湖州湖羊”“长兴漾荡河蟹”“安吉白茶”等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不断提升,市场上假冒、仿冒、擅自使用专用标志等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地理标志保护涉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民事维权等多个环节,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标准不统一、衔接不顺畅,导致侵权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维权成本高。
“我们虽然有执法权,但缺少刑事侦查和司法强制手段,遇到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周期长、程序繁琐,常常错失最佳打击时机。”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坦言。
“侵权的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等我们把证据固定好、走完流程,人家早就把货卖完了,我们只能吃哑巴亏。”一位漾荡河蟹养殖大户无奈表示。
针对这些问题,今年4月,在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牵头指导下,长兴法院联合当地检察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共同签署《长兴县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发布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十条措施”,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协同推进地理标志品牌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双轨制。
五部门还联合建立《长兴县地理标志重点保护名录》,对“长兴漾荡河蟹”等地理标志产品实行“一标一档”动态管理,对名录内产品相关案件开通执法、诉讼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办、快审。
根据备忘录内容,五部门成立协同保护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线索共研、案件共商,明确职责分工,从源头溯源到市场监测再到司法保障,构建起“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保护链条。这套机制,让地理标志产品从“有名”真正走向“有实”。
“十条措施”发布以来,成效逐步显现。五部门已召开联席会议3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对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的地理标志产品建立“一标一档”6份;受理涉地理标志投诉举报6件,按时核查反馈率100%;通过绿色通道快立、快办、快审涉茶叶、湖羊、河蟹等相关案件21件,调解侵权纠纷14起。
“五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构建起全链条、全方位的地理标志保护与发展新格局,将品牌‘软实力’转化为发展‘硬支撑’,赋能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长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佩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