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兼顾法理尺度与司法温度,以柔性检察履职实质性化解矛盾。
今年2月,六旬聋哑村民张某因公共巷道柴火堆放地界问题,与85岁的邻居老太发生争执。因沟通不畅,争执中情绪失控将老人推倒,造成腿部粉碎性骨折。案件发生后,邻里多年情谊破裂,受害老人身心受损、医疗开支较大,家属对立情绪强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深入乡村走访调查,了解到两家是多年老邻居,平日相处和睦并无积怨。张某依靠低保生活,案发后内心懊悔,但因交流障碍无法当面致歉。检察官认为,简单起诉定罪虽能实现惩戒效果,但会彻底激化邻里矛盾。针对双方沟通不畅、极易再起冲突的问题,办案团队找准矛盾突破口,将调解重心放在双方子女身上,以子女为纽带搭建和解桥梁。检察官分别与双方子女沟通,释法明理,耐心讲解,细致协商赔偿方案,明确公共巷道杂物清理整改要求。为充分保障聋哑村民的诉讼权利,促成矛盾圆满化解,检察机关协调江山市残联配备专业手语翻译,联合村委会、司法所开展多方调解。
调解现场,手语翻译精准传递当事人心声、解读法律条款,检察官居中协调、疏导,村干部积极配合劝导。张某通过手语真诚致歉,其子女主动全额承担老太太的医疗费用,承诺规范堆放杂物、杜绝占道。老太太的家属感念诚意,自愿出具谅解书。此后检察官又上门回访核实赔偿落实、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促进邻里关系修复。
综合考量张某系聋哑特殊群体、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江山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