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离婚夫妻,因为抚养费和分家析产补偿款的纠纷闹到法庭。案子判决后,却因被执行人账户无钱、房产处置流程漫长而陷入僵局。
近日,在绍兴市越城区村社书记解纷团成员、城南街道凤凰村党总支书记王秋成的协助下,这起家庭纠纷峰回路转——当事人和解中不经意的一句话,引起王秋成注意,并以此为突破口展开调解,最终化解了纠纷。
“烫手山芋”
王秋成接起的这个“烫手山芋”,是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的一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本是一对夫妻,因为离婚引发一系列矛盾,从而对簿公堂。
2017年,李女士和孟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结婚。2018年9月,女儿出生。因为感情不合,去年7月,两人达成协议离婚,并约定女儿抚养权归李女士,孟先生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女儿18周岁。去年12月,孟先生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李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李孟两人原户口所在村房屋征收,涉及拆迁安置款补偿。去年10月,李女士又起诉孟先生及其父母,要求分家析产。
去年12月,法院最终判决孟家三口支付李女士母女拆迁补偿款104万余元。今年5月,李女士母女就此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6月,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梳理事情来龙去脉发现: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拆迁补偿款,连抚养费也尚未支付。与此同时,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没钱,但孟父名下有一处房产可以执行。
“分家析产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我院将依法处置该处房屋,经评估、拍卖、腾退、案款分配等流程,耗时3-6个月不等。”承办法官说,本案中,拆迁赔偿款可以通过处置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执行到位,虽然耗时较长,但可以一次性解决;更麻烦的是抚养费纠纷,“如果被执行人一直拒绝主动履行的话,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申请执行一次,将对当事人造成较大的精力牵扯,对孩子的成长也将造成较大影响。”
去年,越城区成立村社书记解纷团,越城法院执行局对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案件进行摸排,并逐步移送给15名解纷团成员,借用他们的地缘、人缘优势,一并化解此类矛盾。承办法官分析该案案情后,便想着这件事能否让村社书记出马,先促成和解。
这起纠纷的调解工作,随之到了王秋成处。今年6月中旬,接到任务后,王秋成便立刻与双方就涉执行相关事宜展开详细沟通说明,当起了“老娘舅”。
有了突破口
不管是不是本村村民,对于村一级的邻里纠纷、家长里短,身为村党总支书记的王秋成,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话要怎么说,双方才能听得进去,并愿意交心交底?王秋成说,自己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扮起“大家长”,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原来,双方有了矛盾后,李女士一气之下,带着女儿回了湖南老家。今年9月,女儿就到了小学的入学年龄。“王书记,你说句公道话,当父母的就应该尽好抚养子女的责任,亏了我也不能亏娃呀。我娃下半年要在湖南上小学了,但户口还在绍兴,怎么办……”
王秋成默默记下了李女士女儿的“当务之急”。后来几天,他一直盘算着李女士的这一诉求解决的难易。
王秋成的热心,双方有目共睹,为此也有了退让的余地。一边,他帮助张罗李女士女儿的户口及入学事宜。一边,分析利弊,向孟先生讲解拒不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
最终,经过王秋成的多次工作,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将分家析产款及女儿成年前抚养费合并,孟先生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兑付执行款。
目前,李女士已顺利收到执行款,并向法院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书。
承办法官感慨,案件中“两个结”的打开,多亏了王秋成。“如果不是他的鼎力相助,这起纠纷不能这么快、这么顺利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