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照顾老妈,下个月我来接。”近日,哥哥李伟(化名)笑着向妹妹李丽(化名)和母亲张老太挥手道别,“母亲将我们一起带大,我们一起赡养母亲到老。”这温馨的一幕,源自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认定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的案件。
此前,年近九旬的张老太与儿子李伟共同生活。2023年患病后,老人阿尔茨海默病症状逐渐加重。当李伟发现母亲的存折和身份证在妹妹李丽处时,担心妹妹擅自取款,便带母亲办理了银行卡挂失。这一举动引发李丽不满,她随后将存款取出存入自己账户。李伟一气之下以母亲名义起诉要求返还存款,兄妹间由此产生嫌隙。
为让母亲静养,李伟禁止妹妹探望,并向法院申请认定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要求指定自己为监护人。李丽则认为哥哥意在掌控母亲存款,并非真心为母亲健康考虑,也向法院提出监护申请。
案件承办法官邝荣意识到,这对兄妹同属监护第一顺位,如何指定将直接影响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为此,邝荣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实地展开走访,向当地居委会及周边邻居了解情况。在调查过程中,法官特意与李伟女儿深入交流,希望这位共同亲人能帮助缓和关系。“或许他们共同的亲人,能够在缓和紧张关系中起到关键作用。”法官认为。
在了解到法官为母亲生活状况奔波后,李丽深受感动,主动请求再次调解。同时,在女儿劝说下,李伟也意识到独自照顾母亲的困难。
法官立即组织兄妹再次会面。调解中,法官从亲情角度出发,讲述张老太抚养子女的不易,引导双方拟定合理的监护方案。最终,兄妹达成和解:共同担任监护人,轮流赡养母亲。李伟当场撤回存款返还诉讼。
“谢谢你,邝法官!”签完协议的李丽给了法官一个感激的拥抱。一周后交接母亲时,许久未见女儿的张老太开心地笑了。
结案后,法官仍定期回访。经历这场风波,兄妹二人终于明白:血浓于水的亲情最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