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国企坑骗货款千万 检察机关助力追赃挽损

“价值上千万的崭新电缆被当成废品处理,想想还是心疼。”近日,在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检察护企”专题座谈会上,某企业负责人周某感慨地说。

2022年11月初,被告人吴某为偿还个人债务,找到某企业业务员,谎称某国企的项目需用到大量电缆。后吴某又联系被告人陈某,要求其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与该企业签订合同,并承诺给陈某合同金额4%的好处费。陈某遂出面与某企业人员对接合同细节、商谈采购电缆具体事宜,并于2022年11月11日签订电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200余万元。

随后,陈某还以其公司名义,出具实际无法兑付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担保。该合同还虚构了张某为某国企负责验收电缆的主管人员。而张某明知该合同虚假,仍同意帮助吴某冒充某国企主管人员接收电缆。

2022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五批向陈某的公司交付完毕全部电缆。吴某遂联系从事旧金属回收的被告人庞某,并指使张某出面将全新电缆转运到辽宁省某废品回收处,全部按照旧铜价格予以销赃。庞某明知电缆来源不当,仍予以收购、剥皮、转售,后分多次支付到吴某指定账户累计800余万元。

“2023年1月30日第一批货款到期,对方却没付款。我们联系陈某,他以各种理由拖延。这时我们开始怀疑对方可能有问题。”周某说,“我们派人去当地核查,发现对方公司实缴资本为零,合同上的项目实际上不存在,电缆也已被转移。”

2023年2月,该企业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和陈某等人先后到案。临海市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临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尚茂说,“我们向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补证意见。公安机关听取意见后,及时派出侦查人员,与我院指派的两名干警同赴辽宁取证。另外,在公安、检察的共同努力下,陈某的公司支付了120万元款项。”

检察院还多次进行专题会商,引导侦查机关着重调查核实销赃得款的去向。在被告人庞某家属及辩护人表达愿意主动赔偿经济损失后,检察官为双方搭好“桥梁”,促成庞某家属自愿赔偿给该企业257万元。截至2024年11月,已为企业追回赃款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