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浙刑辖29号《指定管辖决定书》,6月5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被告人艾伦·门多萨·塔布雷(ALLAN MENDOZA TABLATE)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5月7日3时许,马耳他籍散货船“卡塔利娜”(CATALINA)轮从中国连云港驶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在浙江象山沿海南韭山岛东偏北约72海里附近海域,与中国山东石岛籍渔船“鲁荣渔58398”轮雾中发生碰撞,造成“鲁荣渔58398”轮沉没,该轮上19人中14人死亡,5人失踪。经海事部门认定,“卡塔利娜”轮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卡塔利娜”轮当班驾驶员二副艾伦·门多萨·塔布雷经批准被执行逮捕。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指定宁波海事法院作为管辖海事刑事案件的试点法院后,由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首例海事刑事案件。宁波海事法院将充分发挥海事法律和航运专业优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