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新闻发布会。2018年,衢州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创新发展的违法犯罪17件22人,提起公诉59件109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办侵害民营企业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违法犯罪51人;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4件,法院已再审改判13件。
据了解,去年以来,衢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营商环境专项立案监督行动,通过组建工作专班、集中走访商会等方式,深入排查监督线索,集中力量优先快办,2018年立案监督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妨害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主人身权及财产权等案件16件31人。
“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不能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倒闭。”衢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永新介绍,检察院先后研究制定了《公诉环节办理涉非公有制企业案件的工作规程》《关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若干意见》等制度,还与市工商联一起制定了《协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服务保障共建大花园迈进衢时代的意见》,建立健全日常联络、定点联系、重点案件回访等机制。
同时,衢州市检察院积极延伸职能,在市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站,在6个市本级异地商会设立检察联络室,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联合制定了5项工作机制,指派员额检察官每周二上午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营商环境服务专窗开展工作,受理和收集营商环境投诉中涉及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从而形成工作合力;成立非公经济服务宣讲团队,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向千余名企业界人士进行法治宣讲,并与非公企业开展涉企法律问题互动研讨、企业运营情况分析座谈等30余次,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