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山岛,位于舟山群岛东北部,犹如一颗明珠镶嵌在蔚蓝的大海上。衢山镇以岛建镇,辖大小岛屿129个,人口约5万。
近年来,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用心、用情守护着海岛的人间烟火。
高效处理涉渔纠纷,护航海洋特色产业
衢山岛海域面积广阔,海洋资源丰富,岛内有5家渔业合作社,各类渔船近千条,渔业从业人员上万人。针对海岛交通不便等实际困难,衢山法庭广开门路,推动各类诉讼事务就近办、在线办。据了解,法庭在4个住人海岛均设有“诉讼服务联络点”,确保所有海岛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的司法服务。为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31个村社区及5个渔业合作社设立共享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从咨询立案到开庭审理的一站式、集约式诉讼服务。
2024年10月,从事20多年捕蟹生意的老徐走进衢山法庭立案大厅,面露难色:他将螃蟹运到江苏启东吕四港码头销售给常年合作的生意伙伴纪某后,只收到50万元的蟹款,200万元尾款迟迟未到账。纪某声称其早已将200万元蟹款以现金方式交付给老徐,而老徐则表示根本就没收到过这笔尾款。
双方各执一词,谁在说谎?承办法官决定赴吕四港镇实地调查,通过调取纪某提及的货款、交付当天的行车轨迹,细心比对原、被告的行车轨迹后,发现双方证言互相矛盾。经审理,法官认为,纪某将200万元现金从银行取出后,并未交付给老徐。
“谢谢法官,不然我有理也说不清。”前不久,老徐特意跑来感谢法庭,案件判决后仅两周,他就收到了所有款项。
近年来,衢山法庭充分发挥法庭案件自立、自审、自执的优势,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新模式,推动法庭案件直接执行机制落地,促成部分案件当庭履行、判后督促积极履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减少进入执行环节案件数量,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衢山,不少渔民都像老徐一样,常年交易靠现金、收鱼靠关系,类似纠纷时常发生。为护航渔业发展,衢山法庭将部分典型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2023年以来,衢山法庭在渔船上、码头边开展巡回审判10余次,发放交易风险点提醒函千余份,告知渔民在交易时如何签订渔货交易合同,做好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交易凭证的保存。
“巡回审判能够让群众在家门口解纷、维权,既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保障群众诉权,也能起到就地普法、以案说法的作用。”衢山法庭庭长石鹏超说。
建立海事协作机制,擦亮司法为民底色
渔船碰撞、船舶合伙经营、侵占海区造成渔业损失,是海上较为常见的海事纠纷类型,而海事纠纷专属管辖法庭在舟山本岛,出岛诉讼费时费力。不少当事人并不清楚管辖规定,碰到问题后,习惯就近来到衢山法庭寻求帮助。
群众来了,就不能往外推。一日早上8时许,石鹏超接到一起欠付船员工资案件,原告李某要求诉讼保全。石鹏超立刻让李某递交诉讼保全所需的材料,一边又立即与海事法院的法官沟通办理查封手续。第二天下午,海事法院法官反馈查封手续已办妥,避免了渔船被变卖、当事人债权落空的后果。“一旦进入执行程序,这些船员就有工资优先受偿权。”石鹏超说。
义务为群众办案,扩大自身工作职责,衢山法庭以“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力求快速、便捷地解决纠纷,运用数字化办案平台,积极接洽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借助海上共享法庭,构建成本最低、用时最少、效率最高的诉讼流程,让渔民在家门口就能进行开庭、质证、答辩等诉讼活动。
除了诉讼便民服务外,衢山法庭还和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建立了涉海、涉渔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法庭在立案窗口设立海事案件服务点,为海事巡回审判、远程开庭等提供场所,高效办理海事委托执行事项,让海事纠纷化解在当地。
近两年,衢山法庭开展涉渔普法宣传25场次,协助化解海事纠纷120件,为海事案件提供跨域立案31件、庭审场所22件次、办理执行事项18件次,受益群众1200余人次。
凝聚多方合力,打造海陆联动新“枫景”
每年开渔期前,法庭干警全员出动,前往各个村社、渔业合作社巡回办案。法庭副庭长余秀宝开展“见缝插针”式普法,趁着渔民整理渔船渔具休息的间隙进行提醒,“阿哥,过几天就要下海了吧?要注意安全,捕捞作业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祝你们满载而归!”
余秀宝还借助渔业合作社开展“开渔第一课”,向渔民讲解非法捕捞的法律后果以及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他们的法律观念,倡导依法依规捕鱼,助力营造合法捕捞、安全作业的渔业环境。同时,特别选取了几个非法捕捞的真实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解读非法捕捞行为的严重后果。
余秀宝也向船老大、收购商和渔民们讨教渔获价格、交易习惯、工资构成等问题。“不少涉渔纠纷暗含隐性规则,只有弄懂吃透,审判工作才会更省力。”
去年11月,一场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工作在一渔业合作社的共享法庭内展开。
李某受雇于船老大王某,在其经营的渔船上从事捕捞工作。一次出海捕鱼时,李某不慎摔伤,手臂骨折,要求赔偿,但双方协商无果。
渔业合作社通过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请求指导调解,渔办、村委相关工作人员均共同参与调解。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王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3万余元。
“上述案件是涉渔纠纷中的典型案例,我们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矛盾纠纷做减法。”承办法官余秀宝说。
衢山法庭还会同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合作社,成立“诉调联盟”,聘请“红帆”船老大、党员先锋模范为特邀调解员,与海警部门、海事部门等签订《平安体联盟共建协议书》,有效利用共享法庭、“东海渔嫂”等平台和组织,共同助力涉渔纠纷、邻里矛盾及时高效化解;推动成立镇级社会治理中心并入驻,开辟基层社会治理“第二法庭”……
2020年以来,衢山法庭通过“诉调联盟”累计诉前化解相关案件200余件,解决争议金额1800万元,为近160艘渔船顺利实现“减船转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妥善解决一批住房、就业、教育等民生领域案件;在联系协调、通报预警等方面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海陆联动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