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长会议召开 各地亮点工作闪亮登场

  3月5日下午,全省检察长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幕。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其他领导同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下午会议上,年度全省检察亮点工作闪亮登场,来自3个市级检察院,6个基层检察院的9位检察长就2019年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作了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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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个检察院都有哪些工作成效?

  1.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陈海鹰

  杭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9年,杭州市检察院党组确立了“推动杭州检察工作稳中求进发展”的总体思路,坚持头雁标准,用好“比学赶超”推进法。

  比业绩,在业务建设上比学赶超。推动市委政法委在全市开展贯彻落实省委《意见》情况专项督查;依托平安考核“法律监督行动年”过程性指标,制定赋分方法,检察建议回复率、整改率均达到100%。不断完善刑事案件审查“杭标规范”体系,制定了内部办案监督办法、办案组织组建运行办法、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细则。

  树品牌,在创新创亮上比学赶超。毒品犯罪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示证系统,信访代办制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项目;构建扫黑除恶刑事案件“大控方”格局,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规范童模活动的意见》,入选最高检“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向互联网法院提起的全国首例侵害英烈名誉民事公益诉讼。

  提士气,在队伍建设上比学赶超。出台《检察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开设“杭检人文大讲堂”,打造“书香杭检”阅读品牌;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优秀人才。

  2.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翁跃强

  绍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求极致”。刑事领域坚持发挥主导作用,在“捕诉一体”下更加强调做优监督。民事领域坚持可持续发展导向,大量虚假诉讼案件交由法院自行审查纠正。行政、公益诉讼领域坚持质量优先,对同类问题仅制发一份检察建议。开展精品案件“一月一评”,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4件,获评省级精品案件20件,1起案例入选全国“刑民交叉典型案例”。

  “破难题”。率先提出“引领式”智慧检察建设模式,研发设计6款智慧监督系统,“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获评全国“2019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辅助系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率先打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新局面,立案数领先。率先探索形成虚假诉讼办理绍兴模式,实现了从检察机关单兵作战向公检法合力推进转变。率先联合公安出台刑拘下行案件监督意见,将检察监督范围向前延伸至公安立案、向后扩展到法院执行。

  “促提升”。对部门负责人实行全省排名末两位引咎辞职制度。开展11期检察沙龙,10门微课获特等、一二三等奖,占全国总数近20%。

  3.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叶伟忠

  衢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采取“1+1+2+X”模式,全力推动省委《意见》落地落实。召开一次市委检察工作会议,出台一个市委《实施意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出台相应的决定、决议,争取市纪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出台配套落实机制。

  11月14日,衢州市委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出台市委《实施意见》

  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协调法院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即时推送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案件信息;协调公安机关开放查询专线;协调监狱、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相关业务信息和监管视频的互联互通;与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搭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等共享通道。

  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存疑不捕不诉、退回补充侦查、追诉等案件联合检查和定期通报机制;协调完善认罪认罚值班律师、量刑协商、量刑建议等配套机制;与法院、公安形成打击虚假诉讼和破解执行难的会议纪要;推动市政府建立“府检”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动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推动将接受配合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纳入人大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内容及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工作职责;探索建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通报制度,推动将办理检察监督意见与法治政府建设一体推进。

  4.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王春媛

  慈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完善集中移诉、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告“四集中”等工作法,坚持“能用即用”原则,平均适用率居宁波各基层院首位,适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专设速裁组,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盗窃等简单案件。定罪不捕、存疑不捕、相对不起诉均由员额检察官自行决定,部分案件3天即可办结。建立以引导侦查质效监督、办案流程监督、案件质量评查为主,以10余类主题数据通报为辅的“3+x”刑事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深化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制度,建立诉前介入、第三方介入等“双介入”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探索采用行政诉讼监督公开听证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花季关护”工程,深入全市140余所中小学校,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家长讲堂等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在校学生犯罪率明显下降。

  5.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

  林锡铭

  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中谋划推进,实验室危险废物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两周年精品案例,并被高检院作为公益诉讼基层样板,在中国–欧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上作重点展示。结合办案撰写的调查报告,推动破解全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难题。建立“公益诉讼重大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公益诉讼社区微普法”机制,主题宣传日“公益诉讼绿皮书”发布机制。在调查取证环节,探索形成“团队办案、核心审查、集中攻坚”办案模式。在诉前整改环节,探索形成“送达沟通整改”、“中期督促整改”和“回复期后落实整改”工作模式。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成立全省首个公益诉讼专家库,在101起案件中,委托环境资源、食品卫生领域专家对案件公益损害进行认定。

  6.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

  李斌

  海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以“2+1”体系为引擎,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两个平台的检察官办公室,寓服务于监督办案中。一名刑检检察官联系一个派出所(刑侦队),覆盖全市15个派出所(刑侦队),依托派驻重点园区的五个检察官办公室,由一个业务部门对接一个检察官办公室辖区里的所有规上企业。以繁简分流为助推,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轻伤)等四类轻微刑事案件分流至轻刑办案组及基层检察室,将近60%的轻微刑事案件进入快速办案通道。充分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作用,建立员额检察官轮流驻中心值班接访制度。推动人大常委会建立“一府两院”联席会议机制,发出的104份检察建议回复率、落实整改率均实现100%。

  7.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陈 新

  义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提振知行统筹力,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将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评选年度“金点子奖”“金勤业奖”。优化服务民企,检镇、检警、检企、检群“四联动”,明确企业发展“五清单”,两起案例入选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一起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建立“简案快办、疑案精办、新案专办”的专业化模式,出台《关于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的工作办法》。率先对公共场所空气、采光、照明等进行卫生检测并公示,办理了15起“公共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围绕“检心望道·香山思辨”文化品牌,新推出“369管家”、“侦心笔记”、“精品案件我办成”等子品牌、子项目和子内容。

  8.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金声波

  温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率先出台党组《关于加强对检察业务工作领导的意见》及《讨论研究重大敏感案件事项实施办法》,对检察工作中应当纳入党组讨论的重大事项及程序予以明确。针对标的额较小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台州市院两级联动在全省率先探索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及公开审查,努力提供诉前和解“台州样板”。由泽国检察室联合当地法庭、市场监管部门,在投资总额达51亿元的全省五星级小微园区汇富春天电商产业园,设立首家行政司法联合法律服务站。稳妥办理沿海僵尸船危害公共安全“等”外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沿海航道废弃船舶35艘。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助推出台《温岭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该制度被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全省推广。与温岭团市委联合在青少年宫设立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上线运行全国首个社会观护一体化智慧系统。

  9.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高德清

  缙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拓展形成“四大检察”系统推进的格局,调研提出完善职权运行操作流程,归口统一监督线索的受理、研判,实行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搭建监督案件流转、协作平台。实行专门核查、统筹经营,探索“四大检察”全域性同频发展路径。开展国土领域“裁执分离”行政非诉执行情况排摸,各方积极配合,全县退还非法占地、没收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共4.6万余平方米。依法办理1起偷排污水污染案,打造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办理的全省首例涉未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未检监督精品案例并入选最高检未成年人“两项试点”工作典型案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