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如何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筑牢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的政治忠诚,扛起保障“两个先行”的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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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由省委政法委、浙法传媒集团共同举办的“政法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访谈”第四期开播,特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畅谈人民法院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展现司法担当。

  司法公正就在身边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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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周招社

  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如何围绕“法治”做文章、抓落实?周招社表示,要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上下功夫,努力让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担当,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用高质量司法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法院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三个建设年”为抓手,以“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为动力,持续深化“四项建设”,改革创新审判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我们还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打击虚假诉讼、打击扰乱诉讼秩序、清理长期未结案等专项行动,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周招社介绍。

  不久前,湖州中院作为全省唯一一家中级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杜前说,这一荣誉来之不易,和湖州法院正在深入实施的司法公信力评价提升工程不无关系。

  “提升司法公信力,我们主要从内、外两方面下功夫。”杜前介绍,在内部,借助数字研判决策中心,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功能,动态监测、智能分析核心指标数据,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湖州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在外部,健全评价反馈机制,出台全省法院首个“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长效机制,以及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湖州法官队伍建设公众满意度在法治浙江建设调查中居全省第一。

  社会治理“金名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身处“枫桥经验”发源地,陈键用“基层”“源头”“法治”三个关键词,介绍了诸暨法院在深化运用“枫桥经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作的一系列有益探索——

  抓基层,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枫桥式共享法庭”建设,把更多司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零距离的司法服务;抓源头,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推动矛盾源头化解;抓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深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执法更规范、群众利益更有保障。2022年,诸暨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浙江唯一入选的县级市。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重要特色,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的湖州,杜前表示,当地深耕“绿色审判”,不仅建立环资案件“集中管辖+重点区域指定管辖”新模式,还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和群体立“明规则”、破“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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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

  全国首例违法使用“COD去除剂”监测设施污染环境刑事案件,是湖州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来提级管辖的首个案件,杜前正是这个案子的审判长。“被告是重点排污单位,非但没有履行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还成了环境污染的制造者,最终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杜前说,法院引导行业依法合规治污,做到以“法治”促“自治”。

  杜前介绍,湖州法院还探索创立“森林法官”,让更多法官到田间地头、森林竹海,为群众普法、指导纠纷调处、开展巡回审判。这一工作机制在2022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与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这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周招社介绍,全省法院从2018年起,就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分别在乡镇、县级和全省层面总结推广永康“龙山经验”、舟山“普陀模式”和“浙江解纷码”,积极助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构建起分层过滤、开放融合、网上网下、衔接配套的递进式多元纠纷解决新体系。

  浙江诉源治理已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全省法院收案增幅下降至3.4%,系10年来首次出现个位数增长;2019年收案下降4.6%,成为全国唯一收案出现负增长的省区,之后呈逐年下降趋势。目前收案总量从2017年的全国第2降至全国第8。

  可以说,诉源治理已经成为浙江社会治理领域一张闪亮的“金名片”。

  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聚焦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近年来,浙江法院全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

  “我们建成‘浙江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全省106家法院、1.5万名干警在同一平台上办案办公,对外提供统一的在线诉讼服务通道,让老百姓无论身处本地外地还是境内境外,无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8小时外,均可通过有线无线方式完成所有诉讼事务。”周招社介绍,省高院通过“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法律知识图谱”,为办案提供智能化辅助,目前已在金融借款、买卖合同、危险驾驶等领域适用,法官个案工作量减少30%,书记员工作量减少60%;还有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将“智慧执行”系统横向对接自然资源、税务等20余个部门的业务系统,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网格6个层级,实现不动产司法处置“一门联审、一窗办理、一次办结”,司法拍卖用时缩短40%以上。

  从“盆景”到“全景”,湖州、诸暨在数字化改革上也进行了许多探索——

  针对知产保护举证难、周期长、重复侵权多等等难点堵点问题,2022年,由省高院与湖州中院牵头建设的“法护知产”集成应用上线运行。该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加强知产保护,是全省法院系统首个知产保护领域的多跨场景应用,同时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立足这个应用,我们探索将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的执行事项委托行政机关代为执行,做到多部门‘一体监管’。”杜前介绍,这样既有力保障判决的执行,又便于行政机关明确日常监管重点,应该说在全国具有首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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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键

  诸暨法院聚焦“执行难”问题,在司法拍卖不动产领域率先试点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一拍成交率、溢价率大幅提升;聚焦破产审判中的多跨协同难题,试点开展“企业破产一件事”改革,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三分之一;聚焦诉源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发建设“数智枫桥”诉源治理应用,使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更及时、源头预防更精准、矛盾化解更闭环。

  “法治化不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化本身的应有之义,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意义重大而深远。”周招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