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环境交成绩单
11个设区市中,10个为优1个为良

  水、空气、土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如今,浙江的生态环境如何?3月24日,省政府的2020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中,各项数据让人欣喜。

  报告显示,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去年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221个省控断面Ⅰ—Ⅲ类以上水质比例为94.6%,比2019年上升3.2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八大水系和京杭运河所有断面均优于Ⅲ类。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100%达标。此外,浙江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完成1447个生活小区、354个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1882公里。

  去年,为深化治气工作,浙江全面实施PM2.5与臭氧“双控双减”,19个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完成102家工业园区废气综合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2.58万辆,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09万辆,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在各方努力下,浙江11个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相较2019年下降19.4%,为25微克/立方米,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3%,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首次实现全达标。

  生态环境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列,11个设区市中,10个为优、1个为良。浙江强化生态环境服务保障,持续推进医疗废物处置、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环境应急监测监控等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未发生涉疫突发环境事件。

  浙江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十三五”生态环境工作顺利收官划上圆满句号。相比于“十二五”末,设区城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43.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9.5个百分点;地表水省控断面Ⅰ—Ⅲ类比例提高21.7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优良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提前3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消除劣V类水任务;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区域率先达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名列全国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