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中小学幼儿园3月1日前开学 高校错峰开学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多数家长已投入到复工复产中,家中“神兽”何时顺利回归校园成了大家关心的问题。2月25日,浙江省举行第六十六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开学时间及学校相关防疫措施给出了明确答复。

  “按照我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相关要求,全省各校已做好了充足准备,可以说,我省目前已具备按时开学的必要条件。”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峰表示,经过一年的历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积累了丰富的疫情防控经验,寒假期间,全省教育系统也没有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病例。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和要求,我省遵循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的原则,按计划推进大中小学全面开学。据统计,各地中小学、幼儿园一般在3月1日前完成开学,而高校由于人员密集、来源广泛,由省统筹安排错峰开学。为了避开春运高峰,多数高校将于2月28日至3月11日陆续开学。

  针对校园内的疫情防控措施,陈峰在发布会上表示,各地各学校需在开学前做好学生返校途中、到校报到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提前完成校园环境的消杀工作,确保安全开学。开学后,也要继续实施校园管控的各项“硬核”措施。陈峰还提醒,春季是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多发季节,要加强校园的春季疾病防控工作,防止各类疾病叠加感染。

  “我本人已经接种了新冠疫苗。我们考虑通过推广免疫计划,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陈峰在发布会上说,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逐步推动教师和大学生接种新冠疫苗,构筑起持久而牢固的疫情防控屏障。

  对于不少家长来说,校外培训班已成为孩子的“第二课堂”,但前段时间国内个别地区因校外培训活动导致疫情传播,让很多家长惶恐不安。对此,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广胜解释道,由于浙江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所以并未中止校外培训机构办班,“但这更要严格落实场所的防控要求,培训机构要有专人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对无关人员进入培训机构要加以控制,禁止体温异常和疑似症状的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