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线索如何“清仓见底”?
浙江完善线索分类 配强核查力量确保提质又提效

  2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虞关荣等人涉黑案件作出二审判决,以虞关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保护伞”共93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该起案件是公安机关从群众举报材料中发现,循线追踪,一查到底,从而破获的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也是我省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开展“线索核查清仓见底”专项行动的一个重大战果。

  线索核查,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关系着专项斗争成败。我省通过完善线索分类流转处置、健全线索核查工作等机制,不断推动我省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截至2020年6月底,我省共接到全国扫黑办转来涉黑涉恶线索1100余条,办结率达97.5%。

拓宽线索举报渠道 完善线索分类流转

  群众举报,是扫黑除恶线索的重要来源。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2020年5月底,我省通过向社会公布的举报信箱、电话、全国扫黑除恶12377智能化举报平台等渠道,共收到群众举报来电来函49000余条。

  如何分类流转、排摸、核查体量如此庞大的线索?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优势,频频亮招。

  省公安厅建立与信访部门分流处置机制,优化涉黑涉恶线索标准和工作流程,科学精准分流线索,解决“搭车信访”、无序举报等问题,集中力量攻坚涉黑涉恶线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嘉兴市对涉黑涉恶线索及非涉黑恶类信访举报件的发现、流转、核查、反馈、归档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范。比如,严格实行线索分类分级归档制度,市、县两级扫黑办分别整理归档本级核查和下发的线索,确保每条线索核查“有迹可循”。目前,全市共整理归档各类线索1117卷。

  永康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派驻公安检察室、12309举报中心等多方面、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深入挖掘“关系网”“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流转各类线索46条,全部处置完毕。

  玉环市公安局在日常线索核查时,分级分类处置群众举报线索,对线索进行三色管理。对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涉嫌一般违法犯罪、不涉及公安管辖的案事件,进行分色标注管理,以此来重点、有序推进线索分类核查。

配强线索核查力量 严把线索核查质量

  线索核查是扫黑除恶的突破口,核查质量决定着专项斗争战果。省扫黑办、省公安厅、省纪委省监委及有关省级单位,对174条重点线索进行直接核查,做到实名举报人不见面不放过、举报事项不查清不放过、查否事项依据不充分不放过。各市也对直接核查线索严格审核把关,直接核查线索已基本办结。

  省公安厅为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在保持原有线索核查力量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抽调骨干民警充实到线索核查专班,全面整合资源、手段,确保了线索核查工作的针对性和专业化。同时压实线索核查责任,不仅开展常态通报,组织开展复核、回头看,还组织各市公安局对疑难线索进行集体会商。

  温州市公安局扫黑办调整充实核查警力投入,市级层面专职从事线索核查工作的民警达30多人;丽水市公安局长期保有一支由9名刑侦、法制、治安等警种组成的线索审核专班,扎口把关各地核查报告,对措施不到位、核查不全面、结论不准确的,一律退回重办、限时整改。

深挖彻查重点线索 不放过每一个疑点

  我省在核查线索时,不仅深挖彻查重点线索,还通过多种手段对每一个疑点线索“过筛子”。

  省公安厅抽取部分反复举报、黑恶指向明确的重点线索和核查进度缓慢的线索,开展直接核查,同时组织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四地公安机关,对一批重点线索进行异地交叉研判核查,推动重点线索转化成案。对已成案线索,省公安厅逐条明确包案领导,先后对10条立案线索以案件督办形式,督促收网打击,打处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

  温州市公安局以“有证立案、有据查否”为准则,实行重点线索一律由局长直接阅批。截至目前,省公安厅通报温州收到的135条部发、厅发重点线索,已办结134条,办结率达99.2%。

  临海市沿江镇南蒋村,近3年来信访问题突出,群众对村干部意见很大。自去年以来,沿江镇纪委狠下决心彻查线索,终于发现村干部侵吞社保指标、侵占土地补偿款的违法违纪证据。截至目前,已有8条信访线索立案办理,13人受到党纪处理,3人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