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认识、说体会、提建议、话愿景。3月12日,浙江代表团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创新人大代表履职新途径
“推进编撰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精辟透彻、深刻到位。”王辉忠说。
报告在5年工作的主要体会中提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立法、监督以及办理代表建议等工作,解决突出民生问题,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王辉忠对此感受最深。
王辉忠在会上介绍,去年浙江探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忠实实践,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票决制,简单来说,就是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民生实事项目,这不仅仅是一种承诺,还是一种被法律赋予的责任,是一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创新。
王辉忠说,去年3月全国人代会期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宁海县召开推进票决制工作现场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票决制试点工作。到去年7月份,已经有一半的县乡人大开展了票决制工作。
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907个乡镇中,已开人代会的637个乡镇已经实行票决制(占总数的70%)。89个县(市、区)中,已开人代会的80个,也已实行了票决制(占总数的90%)。据统计,到今年4月初,市县乡票决制工作将在全省实现全覆盖。
“通过开展这项工作,人大职权得到进一步有效行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浙江落地有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王辉忠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有力的指导下,我省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机制已初步形成,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已成为深受各级代表欢迎的履职新途径、新载体、新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
一组数据让人印象深刻
聆听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后,余红艺用4个词表达自己的感受——深受教育、深受启发,备受鼓舞、倍感振奋。
余红艺说,从报告可以看出,过去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双提升,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一方面,围绕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宪法实施和监督、立法体制和授权立法、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等重大问题上,加快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文件;另一方面,着眼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开展全方位创新、系统性提炼,不断优化完善专题询问、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加大互动性和透明度,形成了一大批实践成果。
在这份报告中,余红艺特地划出了开头的一组数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26件法律和1件决定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83个工作报告,作出7件决议,开展15次专题询问和22项专题调研。“这组数据,既彰显了问大事、议大局,坚决把中央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国家意志,又体现出紧扣社会热点,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民本情怀。”
余红艺也说出了自己的期望:“恳请全国人大进一步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人大负责人的培训。我们坚信,在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引领、有力指导下,人大工作必将展现更大新作为,谱写时代新篇章。”
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元茂荣:
建议探索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
“从报告可以看出,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全面开创了人大工作新局面。”元茂荣说。
法律,治国之重器。元茂荣说,这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质量高,立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为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元茂荣注意到,这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力度和实效也进一步增强,这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并且形式不断丰富、程序不断完善。
“我想提一个建议——鼓励探索街道选民代表会议的制度安排。”元茂荣说,2015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这几年的认真贯彻落实,县乡(镇)的人大建设得到了有效加强。但从目前行政建制来说,街道不存在像乡镇一样的人代会,也没有本级代表,同时法律对街道人大工委的职权也没有明确定性,使得街道这一层级的体制性人大监督“缺位”,民主参与的渠道不足。
“以台州为例,9个县(市、区)1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中,街道就占了44个。台州拟探索在街道建立选民代表会议制度,以弥补街道没有人代会的缺陷,进一步拓展、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也希望,全国人大在法律上、在顶层设计的制度安排上,能够对街道的人大工作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