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专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

  “十九大是里程碑,新思想是行动指南。”近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作为一名检察人,走进新时代,面对新要求,当前最迫切的是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已经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省检察干警中也已兴起学习的热潮。”

  汪瀚介绍,10月27日省检察院向全省各级检察院发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后,组织学习传达会、领导干部带头宣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多样的活动已经在各地展开。近期,省检察院还将举办第三期“浙检大讲堂”、组织青年干警“重走一大路”等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和实地参观“一大会址”“南湖红船”红色圣地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干警对十九大精神的认识,“努力把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的成效。”

  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汪瀚说,身处浙江的检察干警,应该更加自觉地弘扬红船精神和浙江检察精神,以更努力的工作推动新发展,以更优良的作风干事创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检察人而言,就是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守护公平正义。”汪瀚说,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关注民生,回应社会关切,始终做到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比如,面对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优美环境、安全食品日益强烈的要求,我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同时勇担服务绿色发展重担,探索恢复性司法,守护青山绿水和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好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全省检察机关将更进一步地以人民的需求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时代更要有新作为。”汪瀚说,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靠改革激发新动力、释放新活力。对检察工作而言,推进新时代的浙江检察工作,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履行好“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坚定不移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努力发挥检察机关独特的职能作用;要努力践行“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 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改革,坚持公正司法,加强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在打击互联网领域犯罪、加强金融检察、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区建设等方面继续开拓创新,打造服务非公、生态环境等浙江检察特色品牌,深入践行“绿色司法”,为“平安中国示范省”“公正司法执法示范省”建设提供更多的检察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