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作业得热射病,工人获赔6.1万

  连日来,部分地区最高温度刷新纪录。酷暑烤人,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患上热射病甚至死亡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为此,高温下劳动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备受关注。8月15日,记者获悉,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快速处理了一起因热射病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劳动者获赔6.1万元。

  51岁的老刘2020年8月3日入职湖州一家电力器材公司,主要在车间从事水泥加料工作。正当酷暑季节,烈日曝晒下的车间内异常闷热。上班第12天,到了下班时间,老刘刚走出车间到保安室时,就昏倒在地。老刘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后被诊断为热射病,住院治疗31天,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近6万元。工厂垫付了医疗费用。

  出院后,老刘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请求裁定他所患热射病是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因热射病的判断需要先由相关的职业病认定机构进行认定,不属于仲裁范围,仲裁委未予受理。

  今年7月,老刘向吴兴法院起诉被告电力器材公司,要求按照工伤标准赔付赔偿金。

  近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电力器材公司一次性支付老刘工伤待遇赔偿款6.1万元。

  法官说法: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劳动者患热射病经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实践中,职业病鉴定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本案原告因高温作业患热射病在2020年,到起诉时已经时隔近2年。为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快得以维护,调解是最快的途径。为此,经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电力器材公司一次性支付老刘工伤待遇赔偿款6.1万元,目前已经全部付清。

  在此提醒,炎炎夏日,用人单位应尽可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避免劳动者中暑患病;劳动者自身也要充分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切不可盲目拖、忍、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