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司法碳汇 守护绿水青山

  作为全省唯一的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跨区域集中管辖法院,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通过以当事人认购碳汇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并用碳汇认购金激励保护生态,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非法占地必须“买单”

  7月15日,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太湖法院宣判,被告单位长兴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恢复39.57亩被毁坏林地,并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37200元。这是浙江法院开出的首张碳汇价值损失“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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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碳汇损失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因为心存侥幸,我没有严格按照之前规划审批的林地进行施工,由于我的行为造成了林地毁坏、破坏了生态环境,我很后悔,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人顾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会积极配合造林修复工作。

  据了解,被告人顾某是被告长兴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被告公司在施工期间,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39.57亩林地被毁坏。到案后,被告人顾某认罪认罚,并承诺通过补植复绿完成生态修复和自愿认购林业“碳汇”,获从宽处理。

  此案中,南太湖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决被告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相应刑罚外,还责令被告公司以补植复绿方式修复生态并赔偿林地碳汇价值损失3.72万元。

  “被告公司和被告人占用并毁坏林地的行为,破坏了林业资源,降低了森林吸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由于本案涉及碳汇经济价值等专门性、技术性问题,为充分查明相关技术事实,庭审中邀请了林业碳汇计量与检测单位代表周宇峰(浙江农林大学高级实验师)作为鉴定人出庭陈述专业意见。

  据悉,浙江农林大学团队经委托承担此案所涉林业碳汇的计量与检测,该团队是经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认可的林业碳汇计量与检测单位,依法规范开展林业碳汇计量与检测相关活动。

  本案中,调查该非法占用林地的相邻林地现有碳储量状况、分析相邻林地现有碳汇功能,是评估被毁林地碳储量状况、碳汇功能的重要基础。为此,团队多次实地调研,通过设置标准地抽样统计综合分析了被破坏的毛竹林地生态系统碳汇情况,对非法占用林地的相邻林地块的现有碳储量、碳汇功能进行调查分析,最终评定被毁的39.57亩坏林地直接导致的碳汇经济价值损失为37200元。

  庭审结束后,被告公司与被毁林木所在地顾渚村村委会签订了碳汇认购协议书,由村委会作为生态环境赔偿金的使用管理单位,该笔3.72万元赔偿金将定向补偿给当地林农用于增加碳汇的植树造林活动。

  “碳补”落地盘活资金

  以往,由于体制机制上的不顺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被告人支付的赔偿修复资金闲置在法院账上的情况多见。

  为破解难题、盘活环境资源案件中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南太湖法院努力探索“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完善配套机制,助推碳汇交易市场快速增长,在增加碳汇的同时促进当地林业产业发展、林农增收。

  为保障资金运作良性循环,南太湖法院出台了《司法碳汇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资金认购和使用机制,形成了从认购碳汇到评估验收的全链条全流程闭环管理,保障碳汇资金使用安全合规;与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将在政府拨款、生态执法中的罚款以及司法案件判决款、赔偿义务人自愿缴纳的赔偿金等纳入碳汇基金,用于生态保护补偿、司法鉴定、证据采集等,目前已筹集到碳汇共富基金2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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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生态技术调查官

  碳汇转换、碳汇林木测算等涉及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为弥补技术辅助空白,南太湖法院全省首创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制度,聘任4名高校教授、行业专家作为法院兼职生态技术调查官,帮助厘清和解决相关技术争议焦点;此外,还同林业部门共同出台细化森林碳汇补偿工作指引,规范碳汇价值损失评定。

  为构建碳汇交易保护司法体系,南太湖法院参与开发了全国首个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网上平台“法护两山”集成应用,并在应用中嵌入司法碳汇保护模块,通过数智赋能打通多部门数据壁垒,为纠纷提供便捷解决通道;建立全国首个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构建环境治理的多元共治模式;推动上海、南京、杭州等长三角六地市法院签署《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形成区域碳汇交易保护司法协作体系。

  机制运行以来,已推动60万元司法碳汇资金促进当地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包括在京杭大运河德清县新安域支流建立“水下森林生态修复”项目、在辖区内湿地公园实行湿地绿化“扩面”计划等。

  生态治理共享红利

  “过去我们靠砍树、卖树赚钱,现在守护好林地也能为我带来收入,为了保护水源地,我放弃了老本行,成了一名生态护林员。”老虎潭库区的生态护林员老方笑着说。43平方公里的老虎潭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素有湖州市区群众“大水缸”之称,肩负着供水使命。

  “埭溪镇老虎潭水库周边的庄上村、大冲村等地由于库区生态开发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村民的经济收入,引入‘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将赔偿义务人认购的碳汇金定向补偿给水库周边村民,形成‘破坏者赎买—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良性循环,让生态得绿、林农得利。”埭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小红介绍说。该机制在当地运作3个月以来共增加碳汇975吨,为每户村民增收1000余元。

  此外,南太湖法院积极推动实施“护林净水”计划,为司法绿碳生态修复基地周边相对经济来源少、生活困难村民提供部分生态护林员、农村水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发放岗位补贴,提高收入水平,有力推进落实“扩中”“提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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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兴县水口乡设立碳汇修复基地

  南太湖法院依托该机制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在辖区内的林场、水库等地建立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绿碳生态修复基地群,目前已在基地群内开展普法课10余次,超过600余名群众参与其中,提升了群众造林固碳意识;建成全国首个以水与法结合为主线的水生态法治展示馆,组织开展“认领一棵树” 亲子研学、“碳汇造林”公益植树等活动,加快宣传推广生态保护和碳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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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碳生态修复基地群开展普法活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南太湖法院将继续践行“两山”理念,深化“司法碳汇生态补偿”机制,以司法碳汇为抓手,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服务“双碳”大局、助力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