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规范涉案企业合规工作

  “多亏企业合规指引,按照上面的内容,我们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近日,浙江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在收到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时这样说道。

  2019年,该公司中标鄞州某地块智能化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为节约成本,指示他人向该公司出售贴牌假冒的某品牌蓄电池456个,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项目中进行安装,案值24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将假冒蓄电池予以更换,赔偿了被侵权公司和业主单位的损失,并获得谅解。徐某及采购员王某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鄞州区检察院收到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申请。检察官调取该公司的经营状况、税款缴纳、就业保障等证明材料,向区工商联、企业所在街道征询意见。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具有一级建筑资质,属于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正参与多个项目实施,如果公司和徐某受到刑事处罚,对企业、员工和项目都有重大影响。

  评估后,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企业合规整改条件,经省检察院批准,决定对该公司启动合规整改工作,由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进行监督。合规考察期间,该公司多次向检察官询问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相关事宜,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也因为没有统一标准无法给出准确的答案。

  为此,鄞州区检察院多次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专家学者、知名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企业合规的适用范围和工作机制,同时梳理、总结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该院制定《知识产权犯罪企业合规指引》,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对企业合规适用条件、合规整改程序、第三方监管机制、合规整改效果评估等均作了规范,并对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风险作了详细提示。

  该公司根据《指引》内容,针对企业经营发展特点,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制度》等九项规章制度,构建了包括设备采购、财务审核、风险管理、合规问责“一条龙”的合规机制,加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照《指引》,对涉案企业的合规建设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指导。

  结合考察意见,鄞州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该公司的合规整改成效和第三方监督评估情况进行评议。根据听证情况,检察院近日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