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5份信用修复决定书助力企业“造血再生”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一些企业带来较大冲击,有些企业因此陷入诉讼,甚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关键时刻,宁波法院的信用修复机制给了这些企业重生的希望。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采取信用修复措施,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早在去年9月,信用修复机制就已在宁波两级法院全面推广,截至今年4月底,宁波法院已完成信用修复385件,有效助力企业“造血再生”、轻装上阵,全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叶星文化是宁波江北一家大型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师资丰富,有200多名学员。一直以来,学员和家长对该机构的教学质量也非常认可。然而,疫情之下,该机构的经营遭受重大打击,从今年1月开始就被迫暂停门店经营。

  因资金问题,3月初,投资人将叶星文化起诉到宁波市江北区法院,要求返还投资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培训机构和负责人李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然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有履行意愿,还提出了分期履行的方案,但“失信被执行人”的标签严重影响了李某的融资,进而影响到培训机构恢复经营。

  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李某向江北区法院申请信用修复。江北区法院综合考虑其履行能力和配合执行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屏蔽。之后,李某顺利申请到了银行贷款,李某与投资人的纠纷也得到妥善解决,培训学校的恢复经营也在进行中。

  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允许当事人纠正失信行为,不但有助于化解执行难题,还能有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宁波法院立足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的优势作用,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助力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尽快复工复产,从而促进更多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北仑区法院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影响,该公司今年2月处于停工停产的状态,暂时无力在约定期限前支付执行款。同时,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公司无法参加招投标,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了负面影响。眼看复工复产在即,该公司联系法院从中协调。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先行支付10万元款项后,申请执行人同意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剩余款项于2020年11月底前付清,并设置了5万元违约金条款。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迅速支付了10万元执行款,北仑区法院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信用修复,有力保障其顺利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