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女性和男性谁更主动?婚姻中,“七年之痒”真的存在吗?面对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实际运用如何?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宁海县法院近日发布的离婚大数据告诉你真相。
11月27日,宁海县法院召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近四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
离婚纠纷占了八成多
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10月,宁海县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339件,审结3311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占84.25%,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纠纷案件次之,其余的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同居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
分析这些离婚纠纷案件可以发现,性格不和、婚姻感情基础薄弱、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经济纠纷等是造成夫妻劳燕分飞的主要原因,但与以往相比,离婚原因已经从单一逐步转变为多种原因相互交织。
白皮书提出,这几年来,离婚纠纷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一方面是因为现代社会婚恋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对婚姻关系不再简单地追求天长地久,而是更加注重婚姻的质量;另一方面,现代夫妻对于婚姻的宽容度有所下降,一旦婚后现实与婚前期望产生落差又缺乏良好的沟通,极易将矛盾扩大化。
闪婚闪离现象突出
白皮书显示,2016年至2019年10月,以女方作为原告起诉的离婚案件占比约59.5%,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这说明,面对离婚,现代女性比男性往往更为主动,从过去的“从一而终”到现在的婚恋自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代女性自我保护意识、权利意识的普遍增强。
婚姻难过“七年之痒”,闪婚闪离现象突出——这是白皮书经统计后得出的另一个结论。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相识一年内即登记结婚的占23.79%。闪婚双方因了解不深、婚姻基础薄弱,极易变成闪离,结婚后一至三年内离婚的比例为25.11%。此外,双方登记结婚后7年内离婚的比例高达40.97%。
2016年3月,24岁的小潘与小李经熟人介绍认识,相识1个月便领了结婚证。由于婚前性格磨合不够,婚后两人常常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争吵不休,也总将“离婚”这个词挂在嘴边。一次大吵之后,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那时距他们结婚才4个月。
婚后8个月,小潘向宁海县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虽然是自愿登记结婚,但两人相识不到1个月便登记结婚,又在结婚不到半年的情况下起诉离婚,且被告始终未到庭参与诉讼,视为无和好可能,故判决支持了小潘的诉讼请求。
离婚年龄段上,80后占据主导地位,近四年起诉离婚所占比例分别为38.75%、43.83%、37.84%、43.86%;其次为70后。白皮书提出,这两个年龄段正处于家庭、事业的分水岭,当事人生活压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相对较大,个人精神需求及外部诱惑增多,夫妻感情容易变得脆弱疏离,婚姻状况因此岌岌可危。
保护令撑起法治保护伞
4年前,汪女士经人介绍与李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双方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李某更是多次对汪女士实施家庭暴力。
2019年4月,不堪忍受的汪女士向宁海县法院起诉离婚,但在诉讼离婚期间,李某又多次恐吓、威胁、骚扰汪女士及其家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汪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根据汪女士的申请,结合相关证据材料,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某对汪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威胁、恐吓、骚扰、殴打等暴力行为。这是该院2019年发出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针对家庭成员一方有暴力行为的情况,根据申请人申请,法院依法、及时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截至目前,宁海县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有效地起到了震慑施暴者、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