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全省市院检察长会议在湖州安吉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云龙在会指出,要在过去一年有益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进一步强化思想定力,坚持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统筹全局,实现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更高标准、走在前列”新目标,着力于“干在实处”有序构建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新体系。
去年8月,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工作组织谋划,以专项法律监督、客观性证据审查、案件质量管理、司法信息公开等有力措施,取得了突出成绩。日前,省检察院连续第6年被评为建设法治浙江优秀单位,检察工作环境日趋优化。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严格司法、权利优先、程序正义、权责一致等工作理念,从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法律监督、强化法治手段服务大局、强化检察自身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察基础保障等四个维度入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构建立体化的工作格局,形成全省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统一行动的新态势。
会议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研究把握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下刑检工作新要求。要强化检察官司法,履行好批捕权、起诉权,增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亲历性,严格证据裁判原则,健全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前过滤上下功夫,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同时,坚持更加全面的案件质量观,确保做到既指控准确又打击有力。要强化检警协同,重视检察机关审查功能与监督功能的融合,从机制层面着力强化工作协同性,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提前介入侦查、退回补充侦查、重大复杂案件联席会议、证据标准规范等工作机制,围绕庭审定罪的要求合力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要强化出庭公诉,公诉人要更加重视庭审应对,围绕庭审的要求全面收集、梳理事实证据,并加强与律师的庭前沟通。
会议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主动推进司法文明,同时积极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转变侦查办案的理念、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提高侦查信息化水平。
会议要求研究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密规范运行新体系。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明确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边界和范围,会同有关部门畅通途径、规范程序,积极推进政法信息共享网络、监管场所监控联网、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等平台的建立运行。要强化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刚性,依法监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行为。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整体上呈现出服务大局针对性强、司法办案健康平稳、自身建设继续加强的良好发展态势。据悉,今年1月至6月,全省查处贪污贿赂犯罪814人、渎职侵权犯罪206人,追逃境内外职务犯罪嫌疑人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