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全会精神开展课题研讨
发布:2014年10月27日 01:26:10
来源:浙江法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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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一场及时雨,希望能经常参加这样的研讨活动,对我们年轻人太有帮助了。”10月24日,江山市检察院的一群年轻干警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慨。
江山市检察院为应对新刑诉法规定的律师会见和证人出庭作证对执法办案提出的新要求,邀请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董坤,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吴克利等专家来院开展课题研讨,并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探讨检察机关如何为依法治国提供司法保障。
课题研讨会上,专家们解读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同时从理论高度和新刑诉法立法本意出发,解释了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权以及律师会见和证人出庭作证等深层次的法律解释; 从新刑诉法的直接言词原则、传闻证据规则方面全面阐述了证人出庭作证的制度安排、功能价值和立法精神,详细比较了其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之间的异同。专家建议,检察侦查机关要树立全面收集证据的意识,特别注重收集客观性证据,充分印证庭前证言的真实性,为依法治国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