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小丽(化名)回来以后的生活,我们已经协调安排妥当,她上学的问题也已经解决了。”11月23日,平湖市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检察官李娟,接到了从安徽省临泉县检察院传来的好消息。对于未成年被害人小丽来说,她得到的帮助还不止于此,根据平湖市检察院与临泉县检察院签订的救助“困难儿童”协议书,两地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司法救助、慈善救助、居住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及支持起诉等方式,对小丽进行跨区域救助协作。

  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伤害,与家庭监护缺失有很大关系,而且我省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多来自毗邻省份。为解决未成年被害人监护缺失问题,2020年,平湖市检察院联合上海松江、丽水庆元两地检察机关,建立未检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确立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得到司法救济和社会帮助”为原则的长三角区域检察机关涉未“四大检察”协作机制。

  两年来,协作范围不断拓展,已办理涉未成年人异地协作案件20余件,1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异地协作机制得到帮教、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获得救助。在救助小丽的过程中,平湖市检察院以长三角未检一体化异地协作机制为基础,运用一站式办案、一体化救助、一揽子解决“三个一”工作模式,跨省对接小丽户籍所在地临泉县的检察机关和民政部门,协同解决小丽的临时监护、撤销监护权及指定监护、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等问题,支持由小丽的祖父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监护人。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法院判决撤销小丽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由临泉县民政局作为小丽的监护人,国家兜底保障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