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两家企业恢复活力

  近日,在金华市金东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两家陷入困境的企业就执行还款事项达成协商,得以快速恢复生产。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经营一家小微企业,与被执行人金华某外贸公司有买卖合同纠纷。2019年,经法院调解后,外贸公司迟迟未能自觉履行义务,李某某于今年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金东区法院法官经过线上信息查控,发现外贸公司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法官又对被执行人负责人王某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释法明理、督促尽快履行。双方商议年后再协商解决。

  不想,受疫情影响,本案的和解又有了变数。李某某厂里的资金链早已捉襟见肘,而王某也表示,“法院把企业纳入了失信人名单,加上疫情对生意冲击很大,我的企业也是举步维艰”。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困难,如果简单“一执了之”,两家企业都将陷入更大困境。能否先让被执行人归还部分款项,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继而撤销失信,为两家企业更快恢复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呢?执行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做起了工作。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双方通过移动微法院达成了和解协议,首笔还款4万元直接汇入申请人账户,剩余款项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