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诸暨市公安局暨南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暨南街道三环线附近发现一只鳄鱼。接警后,民警金富城立即带队赶赴现场。
到达时,报警群众正守着装有鳄鱼的蛇皮袋。该群众称,其在路边散步时无意发现鳄鱼,担心它乱窜咬人,便徒手将它捕获。民警目测,该鳄鱼身长约80厘米,为幼鳄,嘴巴尖长,浑身灰褐色,体型不大但具野性。民警用专业工具将它固定并绑住嘴巴,转移至警车后备箱,安排专人看管。
随后,民警通过排查找到鳄鱼主人。经了解,该鳄鱼系几年前购得,购买时卖家称是宠物鳄。事发当天,鳄鱼从家中逃出,所幸未发生伤人事件。民警对鳄鱼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对方承认错误,并承诺不再饲养。
目前,鳄鱼已交由农业农村局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养殖、加工、销售鳄鱼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无证养殖、加工、销售。购买来源不合法的宠物鳄,或饲养未办理相关证件的,均属违法,一旦被查获将被没收,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鳄鱼属冷血动物,也是保护动物,建议市民不要饲养。若发现类似野生动物或来源不明的危险动物,请勿擅自抓捕、饲养或放生,应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