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个体畜禽养殖户的非自食生猪存在未经集中检疫、定点屠宰即销售的情况。检察官经走访了解得知,因距离定点屠宰厂较远、运输成本较高,这些养殖户常自行屠宰,且部分养殖户未纳入常态化监管。
为破解这一治理难题,普陀区检察院在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养殖户代表等参与。各方一致认为,既要规范屠宰,也要兼顾养殖户增收和生态保护,建议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集中屠宰模式。之后,普陀区检察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建立“落地隔离、日常免疫、出栏报检、集中检疫、定点屠宰”闭环管理机制。
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拉网式普查,新增纳管散养户7家,规范开具产地检疫证明269张;联合巡查25次,发放告知书及普法手册130余份,指导养殖户20余人次;同时,组织养殖户与屠宰企业座谈,形成大户统一装运、费用共担的集约化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