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

近日,宁波高新区法院举行行政案件院长开庭活动,高新区办公室(政法委员会、司法局)联合高新区法院召开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助力提高全区行政机关“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更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高新建设。

活动当天,高新区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郑重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纠纷。村民老张(化姓)不服某街道办事处的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审判长引导各方当事人围绕执法主体、事实认定、程序合法性等争议焦点有序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案件经法庭充分释法析理,双方均同意在法院协调下实质性化解争议。庭审后,法官居中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老张主动撤诉,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

示范诉讼的核心在于“审理一件、指导一片”。该案公开审理既指出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常见证据留存意识薄弱、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问题,发挥人民法院监督纠错作用;也立足基层治理现实,厘清行政机关履职职责与边界,让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的行政审判理念。

庭审结束后,多方召开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会上,高新区法院通报了该院成立以来行政审判情况,对当前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靶向指导。各职能部门、街道结合庭审观摩,围绕执法程序瑕疵、证据留存意识不强等痛点展开充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