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已至,寒意袭人。12月13日,长兴县法院大院内警灯闪烁,100余名法院执行人员、公安干警集结待命,“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请注意,现在出发!”随着长兴县法院代院长潘轶华的一声令下,干警们迅速出动,按既定路线奔赴执行地点。
这是“执行看浙”全媒体直播活动湖州专场中的一幕。当天,全国50余家媒体对长兴县法院、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德清县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了现场直播。直播持续2个小时,1200万网友在线收看,不少网友直呼“大快人心”。
全媒体直播执行现场
据了解,今年3月27日,长兴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整体拍卖被执行人志超公司名下厂房及沿街商铺,土地使用权、变电设备和附属设施,并张贴了裁定书及拍卖预告。10月17日,长兴县法院执行局张贴腾空公告,责令志超公司在10月22日前腾房,但该公司一直没有按期腾退。原来,早在2014年,被执行人志超公司就将厂房及商铺整体出租给了华欣公司,而华欣公司又陆续将厂房及商铺转租给了3家公司及4名个人,他们一直占用厂房及商铺未腾退。该案涉及的主体多、法律关系多,情况十分复杂,整个腾退行动,由湖州市中院、长兴县法院协同执行。
开锁人员在开锁
据悉,协同执行是最高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过程中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湖州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这一平台,加强了对辖区基层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案件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每年以疑难复杂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民生类案件、拒执类刑事案件等为重点,统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系列专项执行活动。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共组织大型腾房活动193次,强制腾退厂房、住宅121.8万平方米,变现金额57.27亿元。
在当天吴兴区法院的腾房现场,法警拉起了警戒线,对厂房进行隔离处理。“现在让我们马上搬,就算搬也不可能那么快的。我们愿意签承诺书,保证金也会交的。”一位承租户这样说道。
占有人通过扫描法院二维码缴纳腾房保证金
承办法官介绍,2018年8月,吴兴区法院就在抵押的厂房张贴了停水停电通知书,12月6日张贴了限期腾房通知书,但厂房内现有的6户承租户一直未腾退。当天,执行法官的主要任务就是对这些承租户进行腾退,但具体也会分情况处理,如果配合法院执行的,在签订限期腾房承诺书和缴纳腾退保证金后可以暂缓至承诺书上约定的时间腾退。而这位承租户口中的“承诺书”就是限期腾房承诺书。像腾房承诺书和保证金的做法,其实是一种灵活处理的方式,是平衡申请执行人权益和承租户诉求的做法。虽然承租户的租赁合同存在权利来源的瑕疵,但他们确实也有正常经营的需求。对于愿意配合法院执行的承租户,法院允许其在缴纳一定数量的腾房保证金后暂缓腾退,能够最大限度维系其生产经营,这也是执行程序中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一项措施。
此次系列执行行动都与腾房相关,湖州市中院在总结吴兴区法院强制腾房经验的基础上专门出台《强制腾房操作流程》,并发布了全省首个《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实现全市法院强制腾房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腾房的同时,德清县法院执行法官还在现场为34名工人集中发放55万元执行款。据了解,潘师傅在德立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加上之前未发的工资,德立公司总共欠潘师傅的工资款有5万多元。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已被刑事拘留并以恶意欠薪被依法逮捕。
民工欠薪案件是涉民生案件中最典型的一种,案件量不小,往往到了年底会集中爆发。针对这类案件,湖州市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包括追究刑事责任,优先保障工资款全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