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台州法院已甄别“职业放贷人”705人,部分移送公安

  “借你800元,还我一套别墅。”听起来很荒谬吧?这是今年6月我省破获的史上最大一起“套路贷”案件中,犯罪团伙提出的口号。温岭的小林姑娘曾通过网贷向这个团伙借款1500元,实际只到账1100元,前后归还5万元,借条金额却越滚越高,最后竟高达20万元!直到台州警方将200多名犯罪嫌疑人从福建押解回温岭,小林被“套路”的噩梦才算结束。

  在民间资本异常活跃的台州,各种违规、非法的借贷行为屡见不鲜。为此,台州法院开展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试点工作,通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严格限制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将非法利益合法化。9月4日,台州市中级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8月底,台州全市法院共甄别“职业放贷人”705人,涉案17894件,标的额累计约13亿元,“同一原告起诉多起案件”的现象基本消失。今年6至8月,全市新收的民间借贷案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9.85%。

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

  台州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总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17年,两级法院收案数高达36502件,已趋近合同类纠纷半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案件都显示出“职业化”倾向,表现为同一原告提起诉讼的比例相当高、高利率案件占比大。

  今年2月,玉环市法院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并连续两期公布职业放贷人87人次。这一做法随后在台州全市得到推广,台州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只要是同一人每年起诉民间借贷纠纷10件以上或近三年内累计起诉20件以上的,都要入库管理。

  徐某名列仙居县法院出台的“职业放贷人名录”首位。今年5月,徐某拿着借条向仙居县法院起诉,称被告周某借走他2万元后就避而不见。这看起来是一起事实清楚的民间借贷案件,但开庭时,周某却说自己实际上只拿了1万元。法官深入调查发现,徐某三年内在仙居县法院有上百件民间借贷案件,有些案子在送达时被告也提出过自己借到的钱只有借条上的一半。

  因徐某的“套路贷”行为涉嫌犯罪,仙居县法院驳回徐某起诉,并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仙居县公安局随后以涉嫌诈骗罪立案。

适当提高诉讼门槛

  “在不少职业放贷人眼里,诉讼成了他们回收贷款的工具,将不合法的营利模式通过诉讼‘漂白’成合法,利用司法的强制性谋取暴利。”台州中院副院长卢益民说。

  为此,台州中院出台了《台州法院关于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适当提高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门槛和严格案件审查标准,增加高利出借人的诉讼义务和诉讼成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充分重视放贷的合法性和风险防控,降低区域民间融资的风险水平。”卢益民说。

  根据实施意见,对于月利率超过1%的案件、职业放贷人涉民间借贷案件以及疑似高利贷案件,法院审查趋于严格,不仅要求出借人提供借款人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和住址,还要承担协助送达和财产调查义务。如果被告无法送达,原告也无法提供被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调解部门和立案庭应引导暂缓起诉。这就大大增加了出借人作为原告的诉讼义务,要求其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今年7月,天台的周某由于欠债未还被诉至法院。但天台县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原告根本不认识被告,双方是通过中间人借贷的,原告的资金来源也不明确,对被告是否有能力还款更是一无所知。法院认为原告涉嫌“套路贷”,将案件移送公安侦查处理。

  另外,针对职业放贷人提出的“夫妻共同债务”主张,实施意见明确,对大额借款、高利借款和多笔小额借款累计金额较大的案件,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职业放贷人涉案的民间借贷月利率超过1.5%的,对其借款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也一般不予保护。

  当前,台州已建立起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银监局等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套路贷”、高利转贷、暴力索债、非法集资犯罪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1至8月,台州法院通过公、检、法协同打击非法民间借贷工作机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案件70件,公安立案29件,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有力打击了民间借贷领域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