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上执法工作会议召开
构建“四联”模式 深化综合治理
奋力谱写浙江海域平安建设新篇章
8月19日,浙江海上执法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和东海海区两级海上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四联”模式,深化综合治理,奋力谱写浙江海域平安建设新篇章,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卫中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去年首次全省海上执法工作会议以来的成效。一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一盘棋”统筹、“一股劲”落实、“一体化”联动,平安海洋、法治海洋、智能海洋、美丽海洋建设协同推进,海上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惩治,海洋综合治理实现跨越式发展。
会议指出,作为海洋大省,海洋是浙江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潜力所在、优势所在。深化海上综合治理,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的要义所在,是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使命所在,是持续擦亮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金名片的职责所在,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忧患意识、更实的思路举措,推动建立开发与保护并重、管控与治理并举的现代化综合治理体系,为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护航省委“132”总体部署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锚定海洋强省建设目标,加快构建联建、联动、联管、联治“四联”格局,不断提升海上综合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强基导向,确保海上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蹄疾步稳、纵深推进。要科学构建方法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海上综治中心建设,一体推进专项治理、集成治理、依法治理、数字治理,做到共建共治“全体系”、矛盾化解“全链条”、管理服务“全覆盖”、涉海执法“全联动”。要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主动适应国家海洋产业战略布局大势,加强协同联动,注重能力建设,优化管控体系,全力维护海域安全稳定、服务海洋经济发展、护航海洋强省建设。
会议传达了2025年全国和东海海区两级海上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公安厅、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浙江海事局、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二局、浙江海警局等7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省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海警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