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黔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 为外来务工者开辟法治保护“绿色通道”

  “检察官,太感谢你们了!我是外地来这边打工的,如果不是你们帮助,遇到问题我都不知道该找谁。”在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的过程中,被害人李某的一句话引起了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

  李某是从贵州来浙江打工的,因一起纠纷被捅伤,经鉴定人体损伤为重伤二级。鉴于其家境艰难,莲都区检察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在与检察官交流时,李某提及,她有很多同乡在丽水打工,因为人生地不熟,一旦自身权益被侵犯,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像李某这样的情况在丽水并非个例。

  浙江作为劳务输入大省,每年吸引200多万贵州户籍人口来浙务工,而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开发区的外籍务工人员中,又以贵州省务川县、凤冈县、正安县三地为主,主要从事合成革加工、阀门制造等产业。

  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相对弱势社会群体,在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残疾赔偿金等民事纠纷中,因地域不熟悉、法律意识薄弱等因素,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更好地支持劳动者维护其合法权益,近日,莲都区检察院牵头与贵州省务川县、凤冈县、正安县三地检察机关,召开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远程连线座谈会。四地检察机关就如何维护农民群体合法权益、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窗口作用、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等问题,交流了经验和做法。

  会后,四地检察机关联合签发《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的实施意见》,聚焦在丽水市莲都区、开发区务工的贵州省务川籍、凤冈籍、正安籍农民工群体,以及在贵州省务川县、凤冈县、正安县经商务工的浙江籍商户和农民工群体,建立跨区域协作配合机制。

  该意见突出线索移送、异地协作、纠纷化解、信息共享、业务交流等工作重点,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请求残疾赔偿金等案件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力度,构筑多元救助帮扶体系,形成共同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途径,希望通过与贵州三地检察机关的跨区域协作,为外来务工劳动者开辟一条法治保护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莲都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茂芬表示。下一步,莲都区检察院将不断深化拓展合作框架,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以法治力量守护劳动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