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这个地方,让劳动者“挺直腰杆”

  早上8点,还没到上班时间,义乌市职工服务中心门口就聚集了六七个人。中心负责人王洽清一进门,大家都涌了上来。“昨天临时接了一个工亡纠纷,他们都是当事人家属。”王洽清不慌不忙,将他们请进了中心一个陈列室。

  陈列室的墙上,挂着三幅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到义乌调研工会工作时的珍贵照片。

  2000年10月,义乌市总工会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专门的工会维权组织,引发广泛关注。“那时候我们还在保联西街8号的一条小巷里办公。”王洽清回忆道,习近平总书记详细了解他们开展依法维权工作的情况,还在中心开展了座谈。后来义乌市总工会搬到了现在的办公地点,当年座谈的桌子也一起搬了过来,“就是现在陈列室里的这张长桌,平时这里我们就用来当作调解室。”

  近18年来,王洽清和同事们就在这张桌子上,帮助众多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化解了无数劳动纠纷。

  给职工维权创下新路子

  自2000年成立开始,王洽清已经在中心工作了近23年。“刚成立那会儿叫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王洽清清楚地记得,协会成立当天下午4点,三个在宾馆做服务员的小姑娘因辞职时被老板扣发了3000多元工资,前来求助。当时协会几个工作人员马上找到宾馆老板,把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拿给对方看。经过一番周旋,成功帮小姑娘们要回了全部工资。

  “这是协会成立后,我们解决的第一起劳动纠纷。”王洽清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义乌的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来义乌打工的外来建设者越来越多,引发的劳动矛盾纠纷也更加尖锐复杂。义乌市总工会在调研中发现,这些外来建设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愿意找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构求助的比例并不高。矛盾得不到解决,往往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如何让工会成为一支有效力量,将政府与职工相连,让政策和法律成为他们的维权工具?就这样,义乌市总工会大胆创新维权机制,成立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开创了工会组织的社会化维权之路。协会成立后的4年多时间里,共调解3400多件涉及职工的劳动纠纷,调解率高达90%以上。

  2005年1月,“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协会”更名为“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后又更名为“义乌市职工服务中心”)。义乌市总工会初步建立了以依法维权为基本手段,以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为基本载体,以包括外来职工在内的低收入职工群体为对象,以协商、调解、参与仲裁、提供法律援助为基本内容的维权新机制。2005年8月2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义乌调研工会工作时,充分肯定义乌市总工会的这一做法,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切实表达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权机制,努力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工会工作。

  此后,职工维权组织在全省市县级工会全面铺开。2008年,义乌市总工会的维权工作还获得了“第四届政府创新奖”。

  夯实“娘家人”后盾

  与老板的工伤纠纷已经过去多年,来自江西的王达福还时常会像亲人一样,给王洽清打来电话问候。

  几年前,王达福在义乌一个工程上干活时,不小心从高处摔了下来。“腰摔伤休养了一年半,鉴定出来九级伤残。”王达福感叹,那时没买工伤保险,老板也不肯赔偿。听说工会可以给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王达福就找到了义乌市职工服务中心。

  接待他的正是王洽清。详细了解王达福的困境后,王洽清帮他申请了工会的法律援助,最终拿到了20多万元赔偿。这一次维权经历,让在义乌工作了30多年的王达福,真正感受到在外也有“娘家人”撑腰的底气。

  “要做好社会化维权工作,首先就要建好社会化维权网络,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及专业人士加入。”王洽清说,随着工会维权的名声越来越响,前来求助的职工也越来越多。仅凭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此,义乌市总工会与当地司法局合作,搭建了法律援助律师团队,由工会出钱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工会维权最大的优势就是‘组织优势’。”义乌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德丰说道。20多年来,义乌市总工会不断延伸触角,在镇(街道)设立维权工作站,组织企业、行业设立基层工会,与多部门合作构建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职工维权网络,给职工维权打下坚实基础。

  近三年,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6471起,为职工追讨工资或挽回经济损失7255万余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下午5点多,经过7个多小时的调解,一早等在门口的家属们满意地走出服务中心。前来协商的企业代表,也向王洽清表达感谢。

  这是一起由企业基层工会主动上报的工亡纠纷,有工人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家属们从重庆赶来,要求企业先行垫付工伤赔偿款。企业方又怕垫付之后拿不回来,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在王洽清的穿针引线下,双方签下调解协议,由企业积极协助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先垫付商业保险部分赔款25万元,以便家属可以及时办理丧葬事宜。若日后理赔款少于25万元,企业也不再追偿,多出部分则依然给职工家属。

  “很多劳动纠纷,并非是企业有什么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而是双方之间没有形成信任关系。”王洽清表示,随着社会进步,劳动者与企业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劳动争议呈现多元化。工会代表职工利益,并不一定要站在企业的对立面,更重要的是在职工、企业和政府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从源头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记者看到,在服务中心大厅的墙上,贴着一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流程图”。“这是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刘德丰介绍说,近几年,义乌市总工会在全市1869家基层工会设立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充分发挥各个层次工会组织的作用,构建了源头预防预报的调处机制。基层工会监督员们代表职工行使“监督权”,一旦发现有劳动争议苗头或侵权行为,及时介入调处,帮助企业自查自纠或上报上级工会。

  目前,义乌市总工会正在开发“监督一件事”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市总工会业务部门与基层工会实时对接,规范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行为,完善纠纷信息收集,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同时健全劳动者申诉渠道和争议协商平台,统筹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等资源力量。

  从“维权协会”到“维权中心”再到现在的“服务中心”,每一次更名都蕴含深意。20多年的发展,当初的维权协会已经从单一的维权组织转变成社会治理的一个基层单元,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