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窗口” 彰显“中国之治”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巍巍基石,是百姓民生的福祉所系。

  2003年,省委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中,法治建设被列为优化浙江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

  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的基础上,2006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法治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20年春华秋实,之江大地上,一场凝结睿智、汇聚力量的法治实践接续推进——

  如今的浙江,已经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

  如今的浙江,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治理能力实现重大飞跃;

  如今的浙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蔚然成风,法治信仰浸润人心,法治社会新风扑面……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

  透过“法治浙江”这扇窗,“法治中国”的美好画卷跃然眼前。朝着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的目标,浙江一路探索,一路前行,一路风景。

  循迹溯源

  一张蓝图绘到底

  时间回到新世纪伊始,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和改革发展过程中诸多矛盾的积累,浙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彼时的浙江给出了掷地有声的回答。

  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敏锐地意识到,必须从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力度、在更深的层次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法治引领和保障浙江改革发展。

  2003年,“加强法治建设”被明确列入“八八战略”重要内容。

  2006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主题很明确——法治。正是在这次会议上,“法治浙江”建设的思路得到进一步谋划和厘清。

  2005年,习近平亲自主持建设“法治浙江”重点课题调研,先后深入基层40多个单位和乡村、社区,开展大量调查研究和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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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北余村的老百姓,不会忘记这一年8月15日的下午。村委会的二楼会议室,党支部书记鲍新民第一个汇报工作。这也是他第一次见到习近平。

  鲍新民汇报,2003年起,村里决心花三年时间关停矿山和水泥厂,出租厂房和搞农家乐。“卖石头”可以拿现钱,可“卖风景”看不见摸不着,一些村民一开始也有不同想法。村两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提出转型升级方案。最终,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民主决策”定了下来。

  习近平听了十分高兴,评价这是“高明之举”,还一再叮嘱,村一级的民主建设很重要,特别是从农村开始的基层民主,步子可以大一点,而且这也是我们的一个工作点,这块成熟了,我们可在全省推开。

  为进一步充分论证建设“法治浙江”的整体战略布局,习近平还邀请省内外著名的法学专家,组成省委建设“法治浙江”专家咨询委员会,着手起草建设“法治浙江”决议。

  2006年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一套完整的战略部署跃然纸上。

  这是一份掷地有声的“宣言书”,也是一个引领航向的“指南针”。自此,法治浙江建设扬帆起航、乘风破浪,开启了浙江作为市场经济先发地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省域治理的新征程。

  20年来,历届省委坚持把法治浙江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开创的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不断学习、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

  20年来,之江大地跳跃着强劲的法治音符,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的底色更纯。法治,无微不至地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换来了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的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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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30日,再次见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老支书鲍新民,为当年那个破旧小山村蝶变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而自豪。这些年,村支书换了一任又一任,余村发展民主法治的理念始终如一。像余村一样,全省有千千万万个乡村和社区成了法治浙江的见证者、受惠者和推动者。

  改革创新

  良法善治增活力

  改革创新,是浙江独具气质的符号。20年来,改革的“破”与法治的“立”,改革的“进”与法治的“守”,始终在之江大地相融相生。

  2023年6月25日,杭州市司法局发布网络调查问卷,向市民征集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相关建议,以提高《杭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立法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这是浙江“开门立法”的一角,20年来,浙江高质量立法硕果累累。

  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领域,浙江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20余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创全国第一。

  2019年6月,浙江省市县三级司法局全部亮出“行政复议局”的牌子,统一办理本级政府及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以“一个口子”对外,成为浙江省在体制机制改革领域又一项创新探索。

  前不久,作为杭州亚运会场馆之一,绍兴市柯桥区羊山攀岩中心周边出现建筑工地向河道偷排污水现象。这一信息很快通过区行政执法指挥中心的“护航亚运一件事”应用,发至齐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3小时后执法队便反馈了处理结果。

  如此高效的执法速度,得益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浙江成为这项改革的唯一国家试点。一年多来,浙江以“小切口”撬动“大场景”,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逐渐走出了一条“一张清单、一支队伍、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系统推进的改革之路。

  以数字化推动法治建设,以“唯实惟先”答好“时代之问”。

  在平湖市公安局,纸质卷宗不再流转。在公安办案阶段按标准制作好电子卷宗,过去需花费两三个小时的组卷,现在只需几分钟就可将电子卷宗上传至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执法智能化建设的推进,为我省公安机关创建了开放共享、上下协同、灵活便捷的“助力器”。如今,云上公安、智能执法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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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实现了“网上纠纷网上解”,开创了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同年10月推出的“移动微法院”,实现“指尖诉讼、掌上办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大显身手,创造性地解决了“面对面”诉讼带来的人员集聚风险难题。在这些探索基础上,全省法院系统变“盆景”为“风景”,全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有线无线互联互通”的“全域数字法院”。

  “自从‘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上线后,所有的卷宗、文书都通过系统流转,案管大厅从曾经的‘门庭若市’变成如今的‘门可罗雀’,排队办事的景象已经是过去式了。”面对数字变革带来的“零次跑”便利,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感叹道。

  为破除传统办案模式下的信息壁垒等顽瘴痼疾,克服机制梗阻,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由浙江省检察院牵头建设,浙江“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以刑事案件为突破口,着力打通政法各单位办案平台,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域范围内实行一体化单轨协同办案的省份,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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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亮工程”“智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等一批创新项目的深入实施,推动了浙江政法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的跃升。

  以人为本

  增强百姓获得感

  “浙江省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法治浙江建设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走在前列。浙江被公认为最具安全感、司法文明指数最高的省份之一。”这是今年4月“八八战略”20周年首场发布会上,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卫中强晒出的成绩单。

  “一切为了人民”,是法治浙江建设不变的初心和使命。

  2023年6月27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共享法庭建设与运行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此次地方标准的推出,填补省级层面共享法庭建设和运行规范空白,为共享法庭在全国复制推广提供“浙江经验”。

  近两年时间,共享法庭从杭州临安上田起源,到建成2.7万个,覆盖100%的镇街、98%以上的村社以及众多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社会团体等,奏响了一曲社会治理的和谐曲。

  得益于“一窗通拍”改革,嘉兴海宁的段女士在便民服务中心自拍的一张证件照,能在多个部门的201项办证业务中共享通用,还能实现长三角区域异地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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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新昌一名离异母亲要求前夫支付女儿抚养费,虽然其前夫不是新昌籍,但因“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该女子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全国率先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强化司法人权保障……20年来,浙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使命。让法治服务于人、回归于人,最终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给群众带去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重在全社会。

  浙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探索“三治融合”、余村经验、后陈经验、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建立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

  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打造公民法治素养“浙江样板”,建好用好“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率先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创新推出“531X”社会信用体系,努力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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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法治浙江建设的全面深化,构建起了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让人民群众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

  锚定目标

  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

  建设法治浙江,开创了省域层面经济先发地区法治先行的道路。

  20年来,浙江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砥砺前行,主动塑造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绘就了法治浙江建设的美丽画卷,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为法治中国提供了“浙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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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底,省委出台《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5年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结合起来,提出到2025年,法治在省域治理现代化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凸显,各领域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智慧型法治省份建设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法治建设关键指标在全国领跑,基本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浙江;到2035年,跟基本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同步,建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与省域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整体智治体系相适应的法治浙江,建成法治中国示范区,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多的浙江例证和浙江实践。

  风帆正扬,征程未已。

  之江大地上,党的领导、权力运行、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法治化程度持续提升,群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治闪耀更加灿烂的光芒,凝聚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澎湃动力。

  一幅公平正义、高效和谐的法治中国示范区画卷,正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