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领跑全国

  “浙江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打造先行标志成果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工作布局整体化、覆盖立体化、推进制度化、建设体系化,培育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省域样板,也代表了这项工作的发展方向。”2月15日,由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交流会上,浙江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等专家领导的点赞。

  作为全国唯一省级试点代表,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一年来,浙江通过科学谋划,构建起了我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的“四梁八柱”,率先制定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指导性文件《浙江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出台《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

  “四梁八柱”已成,还需“添砖加瓦”。为此,浙江创造性地提出构建以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地方版、行业版为主要内容的省域公民法治素养基准体系,发布了《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第一版)》及配套H5应用,为全省公民自主学法提供简明大纲和自测工具;建成省市县三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949个,发挥学法用法需求收集“主渠道”、法治素养评价“前沿哨”等作用,每年服务和观测对象超过1000万人次;根据不同对象和需求,在全省推广实施“法治素养基准+权利义务清单+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的精准普法模式等。

  此外,本次交流会上还介绍了我省首次公民法治素养测评的相关情况。其中不少数据比较亮眼,如94.4%的人认为“遇到矛盾纠纷时必须依法寻求解决方案”;96.1%的人对于网络舆论争议激烈的案件,“会首先考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些数据也为我们后续针对不同区域、行业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供了依据,以进一步夯实全民普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徐晓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