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价格法、发布虚假广告、设“霸王条款”……
我省公布“双减”后校外培训违法典型案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有没有校外培训机构“顶风作案”?11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10起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涉及广告、合同、价格和不正当竞争等多种违法情形。10家被查处的校外培训机构中,最高的被处罚款30万元。

  宁波市鄞州区一聪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放置的部分培训课程宣传资料中,标有“30天服务内容……原价共计9780元!现价5180元”等内容,但无法提供上述标称原价的实际成交记录,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违反价格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艾丽思(杭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主页外语培训班真实评价板块中,虚构不存在的学员评价信息,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5.94万元;苍南县易知秀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在其销售协议中预先拟定了“为确保所有学生正常上课的权益,任何当天的缺勤视为主动放弃课程,甲方同意接受缺勤课时按已出勤课时处理”等条款,同时当事人使用的收款收据中含有“已开具收据的学员,一律不予退款,敬请谅解”等内容,这些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除了这3起案件,台州市星火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杭州青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宁海县鹏晨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宁波新通外语专修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绍兴市柯桥区文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岱山县新飞艺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案、宁波星易艺术特长培训有限公司合同违法案也被列入此次典型案例。

  据介绍,今年9月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监管力度,查办了一批校外培训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布典型案例是为了让校外培训机构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注意甄别防范、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