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办理”到社会治理,我省检察机关精心保护未成年人
首创强制报告制度推广全国,13起案件省级督办

  1日,在“六一”儿童节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未检工作新闻发布会、举办主题开放日,通报2019年以来全省未检工作情况,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多样的形式让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深度地参与到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中。

13起重大恶性案件挂牌督办

  近年来,暴力伤害、虐待未成年人案时有发生。去年6月,杭州萧山某医院医务人员在接诊中发现5岁女孩小月(化名)伤情异常,依据强制报告制度报案。萧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查明小月被养母钟某某以镊子扎刺身体、鞋带绑手甚至热水冲烫等手段长期虐待摧残。公安机关以虐待罪将钟某某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又追加认定故意伤害罪,建议数罪并罚,获法院判决支持。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对类似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伤害未成年人案件,我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2019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3起。全省起诉、已决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3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6人。

  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借鉴杭州经验,我省的温州、嘉兴、金华等地检察机关也纷纷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推行这一制度。一年多来,强制报告制度在发现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杭州为例,杭州市检察机关依托该项机制已先后查立相关刑事案件33起。不久前,这一制度还在全国推广,最高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这一强制报告制度。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在浙江,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光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在民事行政检察领域,检察机关也强化依法监督。温州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监护侵害案中,针对孩子母亲监护明显失当的情形,探索创立“未成年人监护失当分级处理制度”,在全面考量监护干预相关要素后,用矫正补强监护能力,取代简单的剥夺监护权,为后续亲情弥补和关系修复奠定了基础。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杭州复兴南苑女童触电身亡案,检察机关在追诉犯罪的同时,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被害人家属依法向刑事被告人、雇主、物业公司等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得到法院支持。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还发布了12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记者发现,这些案例中,有一半都是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据了解,为维护未成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2019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份,提起涉未民事公益诉讼4件。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更重要的是由此及彼,办理一案,影响一片。据了解,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延伸办案监督职能,聚焦校园安全、特殊行业入职管控、校外培训监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针对办理校园欺凌、暴力伤害、性侵等案件中暴露出的校园刀具管制不严、监控覆盖不全等问题,去年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部署开展了全省校园安全防范专题调研督查,查访学校、幼儿园752所,所发现的问题均得到整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人用人把关不严,导致无教师资格或有犯罪前科人员混迹校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并实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资格查询制度,严把从业人员入口关,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