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偷偷买车,被数字检察监督“揪”出

  “法院明明终结执行了,你们怎么知道我买车的?”以为悄悄买车神不知鬼不觉,结果被检察院监督“揪出”。近日,被义乌市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胡某悔恨万分。

  42岁的胡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2018年2月,胡某向义乌人蒋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予以确认。借款到期后,胡某只归还了蒋某1000元,剩余4.9万元以没钱为由拒不归还。2019年1月,蒋某将胡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胡某归还剩余4.9万元及利息,胡某却一直没有履行。同年4月,蒋某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胡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胡某也一直以消极的态度逃避履行。

  最终,法院对胡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同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案件也被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

  之后,胡某感觉“警报已除”,开始突破消费起来。2020年4月9日,胡某以20多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奥迪汽车,并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我用车的时候很谨慎,从来不在债主面前开,跟别人都说车是借的。”胡某说。两年来一直相安无事,胡某也把心放到了肚子里。

  今年4月,省检察院组织开展全省涉车辆查封扣押民事执行数字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义乌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数字检察监督,针对当地终本执行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新购置车辆应恢复执行而未恢复的情形进行专项监督,胡某的违法行为就此“露了馅”。

  监督行动中,义乌市检察院向市车辆管理部门调取机动车数据140余万条,向法院调取失信被执行人数据6万余条。

  此外,检察官还就发现的部分刑事失信被执行人及行政非诉失信被执行人存在新增购车行为的线索,移送刑事执行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开展涉车辆专项数字检察监督行动,分别向法院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