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消费维权,这个“共享法庭”不一般

  “张法官,之前的调解员培训特别实用,现在快到‘3·15’了,是不是也可以给我们商户普个法?”近日,在平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特设“共享法庭”(以下简称消保中心“共享法庭”)内,庭务主任丁永华在与平湖法院法官张黛琳连线时发出邀约。双方最终决定,由法官为当地吾悦广场的20余家商户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平湖市消保中心“共享法庭”是全省首批示范“共享法庭”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家聚焦源头化解消费纠纷的特设“共享法庭”示范站点。2021年,平湖法院与市场监管局签订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暨诉调对接框架协议,联手共建“共享法庭”,由此在平湖逐步构建覆盖城乡、通道便捷、关口前移、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作为该“共享法庭”的联系法官之一,张黛琳每个月都会与该站点联系,对接近期纠纷调处情况和普法需求。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法官“点对点”开展指导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司法服务,日常工作对接也开启了线上“朋友圈”模式。

  去年夏天,平湖一家水上乐园在运营过程中突发停电,现场数十名游客要求退票。经营者认为停电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票。双方一时僵持不下。消保中心“共享法庭”随即与平湖法院法官线上联系。法官对经营者提出的法律问题作出了专业解答,并指导调解员现场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退票。

  “我们组建了‘2+1+X’专业解纷团队,即‘2名资深法官+1名庭务主任+若干名资深调解员’,联合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并拓展调解服务覆盖面延伸至24家村级消费维权站,为维权站提供‘点单调解’模式。”平湖法院立案庭庭长万卫忠介绍说。

  此外,在推进消保中心“共享法庭”工作中,平湖法院还不断探索普法方式,通过开展消费纠纷普法讲座、制作普法短视频、梳理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提供“点单式”庭审直播服务、设置维权图书角等方式,丰富特设“共享法庭”普法内容,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宣传力度,广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