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害者到被告再到原告,法援中心伸出援手
被撞老人拿到了钱,也还清了钱

  “这两个案子能得到公正判决和合理调解,离不开你们的辛勤付出……我代表全家对你们表示感谢。”最近,杭州市上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收到了一封感谢信,信中提及的内容勾起了他们的回忆。

  这是一起较为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从受害者到被告再到原告,经历了一波三折。

  2019年1月的一天,蒋某驾驶小型客车走在上城区天城路上,与行人祝某意外相撞,造成祝某受伤昏迷。事发后,祝某马上被送往医院。因一时联系不上祝某家属,医院便向杭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提出抢救治疗费用垫付申请。车祸造成祝某颅脑多处损伤、四肢瘫痪,以祝某家的经济条件,难以支付她的治疗费,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陆续为她垫付了治疗费用76万余元。

  随着治疗的推进,祝某身体慢慢恢复,但仍需长期卧床,本就不富裕的一家人生活更为艰难。然而,2020年6月,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的一纸诉状,却让这家人着急起来。

  “为什么中心要告我们,让我们还款呢?我母亲治病的钱还有缺口呢。”带着疑问,祝某的儿子徐先生走进上城法援中心求助。法援中心审核后,将案件交由浙江后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琴承办。

  援助律师发现祝某涉及两个案子:一个是作为被告,即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起诉祝某的案子;另一个是作为原告,起诉蒋某要求赔偿的案子。厘清案情后,援助律师向徐先生解释了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支付款项的性质是垫付款,并非爱心捐赠,根据规定是能够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的。“之前一直以为救助基金是免费救助,不用还的,所以被告了才觉得莫名其妙。现在明白了。放心,该还的钱我们肯定会还上的。”徐先生恍然大悟。

  考虑到这家人的经济状况,援助律师在为祝某与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的案子做开庭准备的同时,也积极联系蒋某以及蒋某所属公司,争取帮助祝某通过调解的方式尽快拿到赔偿款,以还上垫付款。

  要确定祝某需要偿还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多少钱,就要先厘清祝某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开庭当日,援助律师着重对此进行辩护。法院在听取她的辩护意见后,综合考量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及双方过错程度,确定祝某承担60%的民事责任,蒋某承担40%的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祝某需偿还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46万元。

  与此同时,援助律师也在为祝某与蒋某的官司奔走。她联系上蒋某及其所属公司、保险公司,“你行车走的车道没有问题,但避让行人也是驾驶员应尽的责任。现在车祸造成祝某常年卧床,后续的治疗费、护理费是一大笔开销。不管是在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你都应该尽尽义务。”援助律师耐心向蒋某说明责任划分情况。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某所属公司赔偿祝某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及护理费等28万元,保险公司赔付11万元,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不久前,徐先生还清了救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的垫付款,特地写信感谢法援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