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咔咔……”衢州长正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正公司”)的车间里,机器设备井然有序地运行着,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近日,看到企业终于恢复生机,龙游县法院审委会专委李浙西终于松了口气。过去的两年里,这家公司刚刚经历了一场设备停产、员工失业的“生死”考验。
长正公司是龙游县一家经营了多年的小微工业企业。几年前,公司利润不断下降,最终陷入亏损,负债2500万余元。2019年9月,龙游县法院正式受理长正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按照正常流程,投资人的招募工作一般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即启动。但在重整期间,国家针对高能耗企业提高了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实现颗粒物零排放,而长正公司现有设备已经不符合排放标准。
“标准提高了,设备需要升级才能重新获得排污许可证、能耗测评等相关资质。”李浙西介绍,若缺乏相应资质,企业很难招募到投资人,企业将会面临破产清算;即使成功招募到了投资人,价值也会大大缩水,只够清偿抵押、税收等优先债权,普通债权人的债权很可能面临零清偿的问题。
能否取得相应资质,是长正公司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可要升级设备,总计需要花费20万元左右。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已经无法实现融资,经反复研究,龙游县法院最终许可由“管理人对外借款”的方式来升级设备,进而取得相关资质。
“重整成功后,这笔款项将优先受偿;若未重整成功,这笔借款也将作为共益债务,在破产财产处置完毕并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对其优先清偿。”承办人徐宇娟介绍,通过授权管理人借款,让企业获得相关生产资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重整投资价值,债权人利益也能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管理人借款升级设备后不久,长正公司便顺利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等相应资质,并成功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为企业增值100多万。新的投资人接手企业后,依然继续原来的经营业务,10多名老员工也全部留了下来。
近日,龙游县法院作出裁定,确认长正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程序。重整期间,职工工资、抵押、税收等优先债权得到全额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