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第一责任人述法,满意不满意村民说了算

  “去年,我们成功创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但依法治村建设仍存在一定不足,譬如村支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推进工作还有差距,还在用‘土办法’解决问题……”日前,在杭州市富阳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述法现场会上,银湖街道梓树村主要负责人陈军向48名村民代表述法。据悉,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向村民述法,在我省尚属首例。

  现场,陈军站在讲台上,全面介绍了梓树村2020年依法治村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48名村民听后用手机扫码,在线填写《富阳区依法治村(社区)满意度调查问卷》。据统计,这场述法,村民满意率达97.5%。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当天,富阳区还发布《新时代美丽乡村依法治村建设标准体系》,将“村第一责任人述法,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列为依法治村的硬性考核标准。今后,富阳将以梓树村为试点,在区、镇(街)两级述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向区、镇(街)、村(社)三级述法制度转变,实现更广泛的民主监督,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村(社区)延伸。

  据了解,近年来,富阳率先推出“区、镇(街)”两级述法、普法经费管理办法、普法教育实体建设实施意见等制度性举措,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了鲜活样本,被评为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成功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