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儿童“吃播”?家长管教孩子的边界又在哪里?
检察长校园直播说“两法”

  “同学们,除了直接的肢体和语言暴力,孤立、恐吓、网络辱骂等软暴力也是欺凌行为,情节严重也会构成犯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要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以理服人,开放包容。”……4月16日,针对即将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杭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海鹰走进杭州学军中学,对200余名学生和家长代表直播“带货”。不过他“卖”的不是实体货物,而是免费实用的法律知识。

  今年6月1日,“两法”将正式实施。针对“两法”修订后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家庭监护、校园周边安全等热点问题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学军中学联合开设了一堂特殊的“普法直播课”,由检察长、校长、家长、班长“四长”共同参与。

  “陈检察长,新闻上说一个3岁的女孩做吃播,被父母喂到六七十斤;一个12岁的男孩做主播,唱歌赚钱养活一家人。父母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有班长提问陈海鹰。

  “法律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年满16周岁,也要经过父母同意。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对孩子的生活健康、生理、心理等有保护、保障义务,让孩子长时间参与直播来博取眼球、赚取经济利益的父母,显然侵害了孩子的健康权、休息权、受教育权。”陈海鹰说,“两法”更加凸显最有利于儿童原则,强化了家庭、学校、社会及司法机关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早在2016年,杭州检察机关就已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被害人“一站式”询问、身心康复等工作,先后成立了“未检工作顾问团”、杭州西子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依靠专业人员参与教育矫治及心理帮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就家长普遍关心的“如何把握对孩子管教行为的边界”等问题,陈海鹰表示,应区分一般管教和家庭暴力行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监护人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对未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杭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在萧山成立了强制亲职教育实验基地,通过强制干预,教家长掌握与孩子沟通教育的技能、方法。

  “子女不仅是家庭的、家族的,也是社会的、未来的。”杭州学军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陈萍说,近年来,杭州检察机关在学军中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给同学、老师留下深刻印象。

  从常规普法到全网直播,从单向授课到多向互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叶玉秋说,杭州检察机关将不断创新形式,使普法更有针对性,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