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模式”:触角前移、纵向下沉

  近日,舟山市普陀区法院六横法庭驻镇社会治理中心法官妥善化解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工人郑某受雇于刘某从事木匠工作,后郑某酒后在屋顶工作时不慎坠落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郑某在签订协议后变卦,又希望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中心综治窗口将这起纠纷一站流转至法庭窗口。法庭派驻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司法调解协议达成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并详细告知双方法律关系、过错大小、责任比例分摊及各个赔偿项目计算依据。经法官析法明理和耐心沟通,双方均同意在原赔偿金额的基础上稍作增加,刘某当场履行完毕。

  这是“普陀模式”解纷的又一实例。近年来,普陀区法院探索建立“党委领导、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非诉纠纷解决新路子,推进社会矛盾前端化解,被誉为诉源治理“普陀模式”。2018年以来,全院收案数量实现“三连降”,其中,去年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34.9%,降幅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

  今年以来,普陀区法院推动“普陀模式”再深化:先后出台多个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加强中心标准化建设;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推动更多主体加入诉前调解队伍,先后成立金融纠纷调委会、工商联调委会等联合调解委员会;采取“常驻+轮驻”结合的形式,打破物理空间限制,灵活发挥调解组织职能作用。今年中心受理各类案事件8117件,通过诉前调解等,最终引导法院诉讼立案仅1753件,成讼率21.6%,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同时,普陀区法院督促海岛人民法庭根据各自辖区特点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推动诉源治理触角前移、纵向下沉。其中六横镇首创高标准乡镇级社会治理中心,六横法庭派员入驻,促进诉调无缝对接;虾峙法庭与镇司法所等多家单位共同搭建矛盾化解联动平台;桃花法庭推动辖区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多点发力打造“普陀模式”的法庭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