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车间主任酒后寻衅滋事
“就地矫正”不仅帮了他,还解决了企业难题

  “检察官,你们这么尽心地帮我,我实在太感谢了,以后一定好好改造……”3月24日,韦某在得知自己被永康市司法局接收为社区矫正对象后,立即给永康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官打来了电话。

  今年26岁的韦某是贵州人,8年前来到永康一家“规上”企业工作。因工作努力,技术越来越精湛,韦某一路从普通工人干到了管着20多人的车间主任。本以为一切顺风顺水,没想到,去年的一场生日聚会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当晚,韦某酒后和隔壁包厢的武某发生冲突,造成多名人员受轻微伤,后韦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原本前途一片光明的韦某一下跌落至谷底。

  韦某羁押在看守所期间,永康市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官在与他的例行谈话中发现,他原是所在企业的一名技术骨干人才,酒后闯祸后,他认罪态度很好,深刻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检察官当即决定走访韦某所在的企业。想不到,企业负责人也正为韦某的事情急得团团转:“我们是外贸生产型企业,韦某是我们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平常都是他安排生产完成订单的,本来今年就因为疫情生产延后了,如果订单不能及时完成,光违约金就要赔上一大笔钱。我们真的很需要韦某回到岗位!”

  考虑到企业的发展需要及韦某本人的改造意愿,检察官牵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协议,武某方4名人员也出具了对韦某的谅解书。随后,检察官变更韦某的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并将其纳入晨曦驿站帮教体系,以原企业帮教的形式让韦某某回归企业,既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又让韦某有了安身帮教的场所。

  3月17日,韦某被永康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按照惯例,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一般需回原籍地接受社区矫正。这下又难倒了韦某和他所在的企业。

  永康市检察院随即向永康市司法局发出“就地矫正”建议函,认为韦某符合在永康当地接受社区矫正的条件,得到了司法局的采纳。

  “外来人员是我们民营企业的重要人力资源。落实司法同城化待遇,不仅帮助了韦某这样的外来人员,也帮助了我们这些民营企业。” 得知消息后,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