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平均年龄66岁的农民工讨薪,检察院支持起诉

  1000元、3160元、450元……近日,家住东阳市某镇的农民工老蒋、阿忠、老吴等11人的银行账户陆续收到法院执行款打款,金额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终于收到了!虽然不是多大的一笔钱,但总算是了了一件心事,谢谢你们!”老蒋在电话里对东阳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孙淑娟说。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东阳市某镇某村因修缮水泥路等工程需要,雇请本村及邻近村庄的村民老蒋、阿忠、老吴等11名农民工从事修路、运输沙土、垃圾场杂工劳务等工作。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该村应支付1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8855元,工资金额由时任村干部签字确认。

  然而,即使手持白纸黑字的结算单,老蒋等人却并没能顺利拿到应得的劳务报酬。因各种原因,8年来,老蒋等人始终没能拿到这笔钱。今年1月,老蒋等11人将村委会诉至法院,同时向东阳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这11人的平均年龄66岁,年龄最大的已经74周岁,他们的文化程度也都不高,诉讼能力比较弱。”今年2月,东阳市检察院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后经开庭审理,东阳市法院判决支持老蒋等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虽然胜诉,但检察官们的工作并没有结束。“本案中村委会始终不配合,庭审也没有露面,而对11名申请人来说,只有欠薪拿到手,事情才算真正结束。”承办人介绍,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及时引导11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积极与法院沟通,跟进执行进展情况,确保执行款尽快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我们向11名农民工一一回访确认,目前,所有人的欠薪都已经拿到手了。”孙淑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