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外有家”,却以“妻子未照顾好老人”为由起诉离婚 丈夫被判重婚罪,妻儿被重点救助

  “谢谢检察院对我们一家的帮助。现在我有了稳定的工作,会好好抚养我的孩子。”近日,三门县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来到杨某家回访时,杨某连声感谢道。

  尽管还未完全从上一段失败婚姻的阴霾中走出来,但杨某已坦然面对生活。而在此之前,她还在为日后的生活及两个孩子的身心健康而忧心。

  2006年,杨某在湖南长沙打工时结识了唐某,一年后在湖南登记结婚,后一起返回杨某老家三门定居生活。婚后两人有了一对子女,女儿现年16岁,儿子现年12岁。一家人原本幸福温馨的生活,却在2016年发生了变化。

  这年,唐某与杨某因家庭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后唐某以在当地工作收入低为由,只身前往上海谋生,并很少回家。慢慢地,他对杨某的微信、电话均称“很忙,不方便回”。2022年3月,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三门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称杨某在其外出务工期间未对其母亲尽到儿媳的责任。

  “他在外面有另外一个家庭,还生下一个孩子,我有视频和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面对不实指控,忍无可忍的杨某将真相公之于众。

  原来早在2018年,唐某在未和杨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在上海打工认识的余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2019年,余某怀孕生下一子,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在上海租房共同生活,直至2021年两人协议分手,孩子由余某抚养。期间,唐某数次提出与杨某离婚,但杨某为了两个孩子的成长,默默忍受,并表示只要唐某能回归家庭,她愿意原谅丈夫的出轨行为。

  法院审理这起离婚案件后,结合杨某的陈述和相关证据,将唐某涉嫌重婚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3年4月,案件移送至三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唐某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已构成重婚罪。后法院以唐某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办理过程中,三门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发现杨某家庭生活困难,存在司法救助线索,将该案移送至控申部门。经调查核实,杨某因学历较低平时在工厂打零工,工作不稳定、收入低,家里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要赡养。而唐某在上海务工期间,鲜少关心两个子女,且未提供任何抚养费用,2016年至今杨某一家的开销全由其一人勉强承担。2022年两人离婚后,唐某仅给予每个孩子每月900元的抚养费,而在唐某缓刑期满后难以保证其会继续支付该笔抚养费。两个孩子在父母离婚后也变得孤僻,对别人谈起父母离婚一事很排斥。

  “杨某作为目前家中唯一的收入来源,日常开销压力较大,且系重婚犯罪行为被侵害的妇女,符合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明确的重点救助对象,我院决定予以救助。”三门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今年4月,检察院主动对接县民政局和杨某所在街道,共商救助办法。不久,他们帮杨某申请到了临时救助金,杨某也有了一份工厂仓库管理员的工作。针对两个孩子的心理问题,检察院邀请资深心理治疗师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孩子们走出阴影,积极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