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儿子致其轻伤,事后儿子又替父求情 这起故意伤害案的父子俩如何修复亲情

  一对单亲家庭父子,父亲愤怒之下“管教”儿子导致儿子眼眶骨折。可当父亲被刑拘后,儿子又替父求情。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双方,案子该怎么办下去?

  王小军(化名)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自幼跟随奶奶长大,“隔代亲”难免宠溺放纵。父亲王军(化名)曾服刑五年,错过了儿子幼年期的成长陪伴。王小军进入青春期后,出现叛逆表现和一定的行为偏差。对于儿子的种种表现,文化水平不高、情绪易怒的王军多以打骂的方式管教。今年2月的一天,因发现儿子偷玩手机游戏,王军情绪失控,打骂甚至踢踹,导致儿子眼眶骨折,构成轻伤。家人难以忍受王军长期暴力管教儿子的方式,选择报警。

  因王军刑满释放五年内再犯罪,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审查案件时,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军特殊的家庭环境,王军服刑给孩子童年成长留下了遗憾,小军也告诉检察官,爸爸被刑拘后他时常想念,希望爸爸能回到自己身边。

  在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和王军的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柯城区检察院决定对王军不批准逮捕,同时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王军充分认知监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变观念,克服“批评式”教育,强化感情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同时,检察院联合区育家幸福工作室的家庭教育指导师袁老师,一起对王军开展一对一督促指导。

  “检察官,今天儿子放学主动跟我分享学校生活,吃饭时还给我夹菜,我觉得很幸福。”“袁老师,今天儿子遇到了一些问题,我该怎么办?”……这是王军日常和检察官、指导老师的对话。

  经过三个多月的督促指导,王军的教育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他坦言自己是个“大老粗”,不希望儿子也像自己“吃没文化的亏”,所以望子成龙心切,但面对孩子青春期的叛逆表现又不知该如何正确引导。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不仅自身有了变化,儿子也有了进步,亲子关系得到极大改善。

  综合考虑王军在督促监护期内的表现和王小军未来成长的需要,柯城区检察院在案件起诉时,提出对王军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近日,柯城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这一建议,判处王军犯故意伤害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中,王军在最后陈述时说:“感谢检察院和法院的帮助,给了我和儿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法槌落下,但督促并未结束。之后的缓刑考验期内,柯城法院将一起加入对王军的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助力父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