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地总算是又变回绿化了,我们每天路过这里,闻这个垃圾桶里飘出的味道快4年了,今年夏天终于好清爽了。”近日,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一起绿地复绿案的回访现场,附近居民陈大伯喜滋滋地对检察官说。
居民点赞的背后,是一起行政处罚长时间难以落实的行政争议案件。
2017年6月,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综合执法局)接群众举报称,某知名集团存在违法占用城市绿地行为。下城区城市管理局调查后发现,该集团确实违法占用城市绿地,面积超过300平方米,随即向该集团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集团复绿被占用绿地,并处罚款2万元。经多次催告,该集团虽然缴纳了罚款,但绿地并没有恢复。
今年4月初,下城区检察院接到区城市管理局的“求助”电话后,调查、取证等程序随即启动。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该集团占用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确实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该集团没有配合恢复绿地,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区城市管理局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此,下城区检察院建议区城市管理局向法院递交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书。区城市管理局递交申请书后,法院予以受理。
4月中旬,下城区检察院、法院、城市管理局再赴实地,并召该集团代表现场召开四方“圆桌会议”,告知该集团目前案件已进入非诉强制执行程序,督促其尽早履行复绿义务。该集团代表当即表态,愿意恢复涉案绿地。不久后,绿地得以复原,下城区城市管理局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同意撤诉。
至此,这起历时1年多的行政处罚“落地难”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