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早晨,霜冻还未融化,踏在田间,可以听到细微而清脆的“咔嚓”声。与大棚外的寒风萧瑟不同,开化县华埠镇汶山村的蔬菜大棚内却是一派“热气腾腾”的景象,林大伯一家正忙着摘菜、装箱……
“林大伯,最近生意怎么样呀?”
“陈法官,快过年了,最近蔬菜需求大,收入很不错,一个月能有8000多元。”
赶在春节前,开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法官陈莹来到林大伯家的蔬菜大棚进行诚信审查。林大伯一边高兴地向陈莹介绍蔬菜大棚最近的经营情况,一边把手上最后一把芹菜在运输箱里码放整齐。
背负30多万元债务 老夫妻抬不起头
“谢谢你们,让我们老两口摆脱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可以重新开始。这回我们能在家过个安心年了!”望着一箱箱嫩绿的蔬菜,林大伯眼中满是喜悦。
2020年,60多岁的林大伯和王大娘夫妻因经营童装生意失败,背负了35万余元的金融债务。后来,借款方先后起诉,这些债务相继进入执行阶段。王大娘每月有2000元的退休金,这些钱除去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外会扣划还债,但对30多万元的债务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林大伯夫妻俩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每年春节本是阖家团圆开心的日子,但因为这件事,他们在亲戚中一直抬不起头来。
他们想要“从头再来”
为了加快还款进度,林大伯想要在村里种植大棚蔬菜,却心存顾虑。
“我是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借钱种大棚蔬菜吗?”“法院会不会把我的大棚查封?”“如果我积极还钱,能不能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封了?”带着种种疑惑,林大伯来到开化法院寻求帮助。
“林大伯,虽然你和王大娘有多起被执行案件,但你们一直积极还款,可以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认真倾听林大伯的诉求后,陈莹给出建议,并向他们详细介绍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
近年来,浙江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具备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力求在实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
移出失信黑名单 再次创业成功
经过调查,林大伯和王大娘在案件执行期间,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尽己所能偿还欠款,不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5月,开化法院裁定受理林大伯和王大娘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并为其指定管理人。
随后,陈莹一方面指导管理人对林大伯和王大娘的财产状态、清偿能力进行深入调查,形成合理的偿债方案;另一方面邀请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对金融债权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可以通过适度的“松绑”,帮助林大伯和王大娘通过种植大棚实现再次创业,提升债务清偿能力。
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形成清理方案:林大伯和王大娘在两年至五年不等的时间分期偿还30多万元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同意解除保全查封,并将两人移出失信黑名单。方案获得全体债权人的一致通过。
在亲友的帮助下,林大伯和王大娘种植了十个大棚,每年收入预计有十几万元。林大伯笑着告诉陈莹:“我每笔借款都定期偿还,现在农业的补贴政策很好,希望可以扩大大棚规模,早日还清欠款,挺直腰杆做人。”